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大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力度,采取搬迁安置的方式,对采煤沉陷区内受损严重的村庄进行治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涉及搬迁户4426户。
据了解,今年治理工作共涉及5个县12个乡(镇)、31个村、4426户、12211人的搬迁安置。其中:泽州县3个乡(镇)、117户,阳城县4个乡(镇)、1572户,高平市2个乡(镇)382户,沁水县2个乡(镇)、1290户,陵川县1个乡(镇)、65户。
治理工作采用搬迁重建方式,按户均60平方米进行补助,每平方米造价2014元,户均搬迁成本为12.08万元,超出60平方米部分由个人以成本价购买。鉴于采煤沉陷区内搬迁居民人口构成多样,可对户型、户型比例和每户建筑面积进行合理调整。搬迁安置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具体控制标准由有关县(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为确保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市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严格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好搬迁群众在户籍、就业、养老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妥善安置好受灾群众,及时完成村民搬迁后的土地复垦等工作,全力做好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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