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名人——高振鸿

家乡区县: 云南省禄丰县

      高振鸿(1894~1951),字云鹄,禄丰县土官镇寨脚村人。高行武出身,18岁当兵,参加辛亥昆明重九起义。在云南部队服役,积功累升至营长。民国十六年(1927)任国民革命军38军2师3旅6团团长。1930年任98师2旅5团团长。1931年任云南陆军军械局局长。后调任河口督办、马关县长等职。1937年10月10日,随60军出征抗日,任182师539旅少将旅长,曾参与台儿庄、奉新、高安和九岭反扫荡战役。1938年4月20日至5月14日,高旅坚守台儿庄东北地区的火石埠和黄石山,与日军浴血奋战25天,伤亡过半,战后缩编为两个营,获蒋介石“压倒倭寇,以扬国威”的电令嘉奖。4月26日,五战区司令长官李宗仁下令部队全线出击,60军一昼夜牺牲千余官兵,高找师长安恩溥说:“全线出击把部队打成这种样子,我没有什么办法维持,只有一死报国。”1938年10月,高调任58军新10师师长,驻守湘北九岭一线,与通城羊楼洞日军对峙。1949年5月,高调任禄丰县长,以卖积谷作资购买枪支,将县常备中队扩大为大队。12月初,高赴昆参加卢汉准备起义的会议,并带着五星红旗于8日回到禄丰,9日晨,高令县常备队官兵列队摘下国民党青天白日帽徽,发给铁皮制作涂红漆的五角星帽徽,然后带到县政府与政府职员集中开会,宣布拥护云南起义,将国民党旗降下,升起禄丰第一面五星红旗,并令政府科室造册准备,听候接管移交,令部队教唱人民解放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曲。1950年3月,起义部队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暂编12军,高调军政大学高研班学习。1951年3月29日,高被禄丰县公安局逮捕,12月21日,禄丰县人民法院以恶霸罪判处死刑,报省清案委员会核准处决。1981年4月23日,经禄丰县人民法院复查认定,高在解放前有重大历史罪恶,参与云南起义后未犯新罪,原以恶霸罪处决不当,高属起义人员,应按起义人员“既往不咎”政策对待,改判如下:撤销1951年12月21日禄丰县人民法庭对高振鸿的判决,恢复高振鸿起义人员的名誉,其家属子女按起义人员家属子女对待。

笑魇如花小女子♬(2015-05-1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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