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人情的历史文化渊源而言,人情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
人情是中国特有的一个概念,按照著名学者金耀基的分析,包括三个层面的意思:七情六欲,人之常情;人际交往中用以表示情感所交换的资源;中国社会中特有的一套以“报”和“礼尚往来”等为原则的交往法则。此外,人情(世故)亦常常被作为一种诸如沟通能力等的心理情意能力。人情社会一般指上述第三层含义中基于儒家文化及其交往法则而形成的群体与社会。
就人情的历史文化渊源而言,人情文化当然和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产生于宗法制农业社会的儒家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人情是以宗法制农业社会为其社会土壤、基于儒家“亲亲尊尊长长”、忠孝伦理原则所产生的一整套交往伦理。与任何文化的形成和发展都有其特定的时代性、局限性一样,儒家文化曾一度被归约为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所谓等级制封建礼教。社会成员根据其血缘、上下尊卑、亲疏远近、良贱长幼等关系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由此导致中国社会特有的一种“亲疏有别、区别对待”的等级制人情文化和礼法文化。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则将其概括为所谓的“差序格局”。对于人情文化,可以遵循“二分法”或“三分法”的方式进行分析。所谓“二分法”,乃是将人情文化分为公权力领域的人情与私人社会生活领域的人情。而所谓“三分法”,乃是另外再加上商业领域的人情。此外,人情文化还可以区分为情感取向和功利取向。本文重点关注涉及公权力领域的负面人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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