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晚,外来工陈林庆突遭车祸致脑死亡。第二天,陈林庆的家人却作出一个感人的决定:捐献其器官挽救他人。这个决定,使陈林庆成为我市首例器官自愿无偿捐献者。5月15日中午,陈林庆器官捐献顺利完成,他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得以延续。
46岁的陈林庆是泰州市兴化人,居住在我市王港小街,妻子在小街做点小生意,孩子在我市上学,陈林庆和哥哥在我市打工。5月13日晚7点,陈林庆驾驶三轮摩托车,载着哥哥回王港时,遭遇车祸,哥哥当场死亡,陈林庆重度昏迷。
当晚,陈林庆被送往市人民医院抢救,经全力抢救,仍然无力回天,仅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命。医生初步判断,陈林庆基本为脑死亡。
5月14日上午,沉浸在悲痛中的陈家人作出了一个艰难而又伟大的决定——捐献陈林庆的器官。陈林庆的家人说,既然陈林庆抢救希望渺茫,不如让他的器官救活其他人,这样他的生命还能延续。
当天下午,市人民医院联系了市红十字会、省人民医院和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的工作迅速展开……
器官捐献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捐献者确实无法救治达到脑死亡是捐献的前提,确认捐献者的器官状况是重要环节,整个流程都要在第三方红十字会的监督下完成。当晚,省器官捐献协调小组连夜赶赴我市,到达市人民医院后,立即对陈林庆的病情、诊疗记录及器官捐献进行评估,并介绍了器官捐献的相关法律法规、手续流程。5月15日上午,省卫计委派专家组来到我市,对陈林庆进行更为详细严格的医学检查。随后,省器官捐献协调员组织陈林庆所有直系亲属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中午11点40分,陈林庆被推进手术室。手术室里,在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现场见证下,经过一个多小时,成功完成器官捐献手术。陈林庆成功捐献了一个肝脏和两个肾脏,这些器官将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共享与分配系统捐献给匹配患者,拯救濒临破碎的家庭。
5月16日,记者从市红十字会获悉,陈林庆捐献的一个肝脏和两个肾脏,已经成功匹配三名患者。陈林庆走了,大爱却永留人间……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有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记者感言:遗体器官捐献,受我国风俗传统影响,对一般人而言,是一个困难的抉择。然而,我们看到,随着社会的进步,文明开放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人或家庭同意把遗体或器官捐献出来,陈林庆一家就是其中的代表。这是一种人间的大爱,陈林庆没有离开,只是换了种方式活着。器官捐献,生命接力,会让更多人活下去。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