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特产之香米

家乡区县: 湖北省仙桃市

   “仙桃香米”历史悠久,早在清光绪甲午年,仙桃就以出产香米闻名。《沔阳州志》载:“稻,有白粘、大小子白……近20个水稻品种。”“米莹晶如玉,作饭甚香美。稻米以仙桃为最,谓之‘仙桃香米’。”

   地处江汉平原的仙桃,有着得天独厚的水稻生长环境。境内地势���坦,河渠纵横,雨量充沛,日照充分,雨热同季,土壤肥沃,有机质含量高,非常适宜于生产优质水稻。

   良好的生态环境,孕育了“仙桃香米”特有的品质特征。外观长粒型、米粒饱满、晶莹半透明、表面光亮;米饭绵软略粘,饭粒表面有油光,食味清淡略甜。

  2001年,仙桃市恒泰米业首家打出“仙桃香米”品牌。产品一上市,迅速占领市场,成为农产品交易市场上的一块金字招牌。

  在省内外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仙桃香米”知名度极高,周边省市100多家企业“贴牌”出售。 在全国大米交易市场中,东莞樟木头交易市场极为火爆,这家市场日均销售大米量7000吨,利用“仙桃香米”品牌交易的大米高达2000吨。

  “仙桃”作为县级行政区域名称,申报集体商标属于地理标志范畴,如获准注册,意义非同一般,视同地理标志对待。

  “农业大市”、“鱼米之乡”、省优质水稻主产区、全国优质商品粮基地县(市),仙桃人,理应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农产品品牌!申请“仙桃香米”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意义重大。近年来,全市粮食种植面积近90万亩,年产量7亿斤;50多家粮食加工企业,年商品粮产量80万吨。

  2008年,市工商局迅速组建了专班,深入各地市场走访,大量翔实的数据和现实状况,给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和建议。

  集体商标申请人必须是某一集体组织。2008年9月13日,市政府授予市米业协会为“仙桃香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和监督、控制机构。市米业协会由此享有“仙桃香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权和监管权。

  同时,市米业协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了注册申请,申请号为7033624号,类别为30类。2009年5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初审公告,公示时期为半年。

  好事多磨。当年8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收到一封异议书。来自山东省青岛市的陶刚对“仙桃香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提出了异议,原来,在这之前,一名广东人曾委托他申请注册了“仙桃牌”香米

商品商标。

  在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市工商局立即着手调查,收集证据,查找资料,起草“答辩书”,多次到国家工商总局,做解释和答辩工作。

付出终有回报。2010年9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异议裁定书认为:被异议商标“仙桃香米及图”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异议人引证的“仙桃XIANTAo及图”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迅速作出裁定:异议人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第7033624号“仙桃香米及图”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至此,历经申报、公告、异议、答辩、核准、注册等程序后,“仙桃香米”商标注册成功!商标权益属于仙桃。仙桃又多一张对外推介的闪亮名片。全市50多家粮食加工企业,犹如多了一把“金钥匙”,开启全国大米销售市场重要通道。

张婉婉(2015-05-1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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