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洋(1889~1923年),原名吉超,号万里,字伯高。竹山县麻家渡镇双桂村人。1889年6月13日生于湖北省竹山县施家湾。为寻求革命真理,1914年考入湖北警察学校,期满毕业。次年,又考入湖北私立法政专门学校本科学习法律。
1915年,施洋就读于湖北私立法政专门学校。1917年毕业后,他与武汉法学界人士组织法政学会,主张律师是保障人权,伸张公理的工具。墓原在洪山西麓,1953年迁湖北武汉洪山。
1920年秋,施洋在武汉参加了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成立的马克思学说研究会,阅读了《共产党宣言》等马列著作。同时,他还深入产业工人居住区,了解工人疾苦,参与创办工人夜校和工人子弟学校,宣传“劳工神圣”和社会主义。1921年10月,参加劳动组合书记部武汉分部工作,积极从事有计划的工人运动。1921年底赴长沙向毛泽东学习发动农运,与毛泽东、正在长沙请湘军援鄂的辛亥革命元老孔庚三人结拜为兄弟。(孔后来走向反动)1922年6月,施洋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7月底,施洋领导汉阳铁厂取得了罢工胜利后,参与组建武汉工团联合会,并被聘请为该会法律顾问。
1923年2月4日,京汉铁路工人举行总罢工。施洋是罢工的领导者之一,积极组织武汉工人和学生进行反对军阀吴佩孚的游行示威。2月7日晚,施洋被反动军警逮捕。在敌人的法庭上,施洋怒斥军阀镇压工人运动的滔天罪行,以大无畏的革命气概压倒了敌人。2月15日凌晨,敌人将施洋押赴刑场,时年34岁。
施洋家境贫寒。1907年考入郧阳府立农业学堂蚕科学习,1910年转入郧阳农业中学。辛亥革命爆发后,因学校停办,不得已终止学业。
1912年回乡创办国民学校,任校长。他还创立农务会,被推为会长。
1914年,他考入湖北警察学校。
1915年考入湖北法政学校专门学习法律。
1917年以甲等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在武昌从事律师职业。
1919年开始在汉口花楼街皮业巷5号开律师事务所执业,不久,加入刚组建的武汉法政学会,被推选为常务副会长。
施洋于1922年6月经许白昊、项英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7月参与筹建全国最早的地方总工会——武汉工团联合会(10月10日改为湖北全省工团联合会),并任该会法律顾问。在此之后,施洋以律师身份支持烟厂工人和人力车夫的罢工。他先后参加并领导过武汉大大小小十数次工人运动。
1923年2月1日,京汉铁路总工会成立大会在郑州隆重召开。施洋以湖北全省工团联合会、京汉铁路总工会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了大会的指导工作。这次会议被当时的郑州警察机关所阻挠,参加会议的工人代表与当局派出的军警发生严重冲突。当晚总工会召开秘密会议,要求当局两天内满足总工会的各项要求(撤换郑州警察局局长、归还赔偿总工会资产等等),否则将实行京汉铁路全线总罢工。同时进行了罢工的部署。施洋、林祥谦被指定为江岸区罢工总负责人。施洋参加总工会秘密会议后,于当晚和林祥谦等人乘火车赶回汉口江岸。
2月2日,施洋、林祥谦等人在汉口江岸分工会召开动员大会。
2月4日上午,施洋、林祥谦接到总工会关于开始罢工的指示后,立即下达了江岸分工会罢工的命令。后来史称的“二七大罢工”(又称“京汉铁路大罢工”)正式爆发。
2月7日下午,湖北军阀萧耀南开始采取武力镇压措施。当晚,施洋在家中被捕,先被押送到汉口警察厅。2月8日施洋又被押送到位于武昌的湖北陆军审判处。当天下午,陆军审判处即开庭审理。在法庭上,施洋据理力争,痛批北洋军阀的反动本质。在北洋军阀吴佩孚的密令下,湖北军阀未等法庭审理正常结束,便立即于1923年2月15日(腊月卅日)凌晨在武昌洪山将施洋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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