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莫念望着一片狼藉的杂货铺,眼眶顿然变得湿湿的,一点男人味儿都没有,我就看不上他这一点。他摸了摸空荡荡的货架,转身握住我的手:“二梅,别担心,这点损失不算什么,大不了我以后更加努力工作,不会让你吃苦的!”
我装模作样地点点头,低声念了句咒语,打算召唤出一条小狗假装调查一下,不想蹦出来的却是一只公鸡,这次可不是我装的,召唤术本来就难以驾驭,何况我只是懂一点皮毛。好在莫念对我这个半吊子召唤师早已习以为常。
“一定是你的某件作品又闯祸惹急了主顾,”我收回公鸡,又召唤出一条小青蛇,继而是一只青蛙,“所以人家洗劫了咱家店,唉,你就不能委曲求全做出点没有思想的法器吗?你整出来的那些小家伙,全部都调皮任性,只会砸招牌而已。”
说完这句话,我终于召唤出一头侦查兽,虎头狮身,威风凌凌,连我自己都被吓了一跳。但是很快,我意识到它的主人不是我,而是刚刚走进店铺的那个胡子拉碴的警察。他环顾了一眼杂货铺,目光路过我脚下的毛毛虫时,充满了不屑,大概他还从未见过如此不堪一击的召唤兽吧,没错,我这次召唤出来的,是一条毛毛虫。
莫念疑惑地摸摸下巴,说:“我没报警啊?”
“店都被洗劫一空了,为什么还不报警呢?是觉得报警没用呢?还是怕报警后,被警察发现出你们这儿有别的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那警察一边说一边命令侦查兽左闻闻、又嗅嗅,那个大家伙忙碌了一圈了,一脸失望地溜到他脚边,蹭着他的裤腿,显然,它什么都没闻出来。
当然。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苏二梅,那么就一定有苏大梅。
苏大梅是血族最优秀的魔法清洗师,她能消除一切魔法的痕迹,在我潜伏的这些年里,每当我不得不使用血族的魔法时,就会将她传送过来为我解除后患,这次当然也不例外。
警察沉吟道:“你店里有什么宝贝吗?有比血泣更值钱的东西吗?”
莫念摇摇头:“都是一些小玩意儿而已。”
警察微微皱起眉头,说:“那就太奇怪了,昨夜隔壁店的血泣被盗,虽然小偷的手法很高明,但我的侦查兽仍然闻到了可疑的魔法气息。而你的店铺里,莫说是可疑的魔法气息,就连平时光顾你店铺的客人们的气息也没有,显然是有魔法清洗师做过手脚。要知道那些魔法清洗师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是什么令他们放下身段,给一个打劫杂货店的小贼做掩护呢?”
“也许那个贼本身就是个魔法清洗师呢?”我故作镇定。
那警察再次露出不屑的眼神,大概在他眼里,能召唤出毛毛虫这种货色的召唤师,智商也高不到哪去吧?好吧,我承认我刚才那句话很愚蠢,有资格学习魔法清洗术的,都是各种族中备受长老信赖的权贵,他们不可能干这种打家劫舍的勾当。
等等!他刚才说什么来着?
“血泣被盗了?!”我和莫念异口同声。
没有什么比这个更糟糕的了!
10.
余昇一直无法忘记章诺,她是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全部,他喜欢她头脑里的那些稀奇百怪的东西,总是不由自主被她神经兮兮的样子吸引,即便是在他最英俊、她最不美丽的青春期,他也完全无视女生们抛来的媚眼,心甘情愿做她的跟屁虫。
章诺失踪已经六年了,如今的余昇已经成为房地产业的翘楚,每日被禁锢在繁忙的公务和灯红酒绿的应酬之中。他也不痛不痒地交了几个貌美如花的女朋友,但午夜梦回时,他的整个心房仍旧被章诺肉呼呼的脸庞填得满满的——他仍旧读不懂她的小说,就算硬着头皮勉强读几页,也马上会被里面乱七八糟的情节折腾得头昏脑胀。后来有一天,他索性翻到最后一页,那里只有一句话:“人类因为恐惧而遗弃了他们,而他们因为被遗弃而仇恨人类。”
余昇清晰地记得,他看到这句话时,是在三个月前的某个雨夜。
然而,就在昨天,当他又一次梦到章诺时,当他被梦中的章诺那爽朗的笑声惊醒时,他再次翻开了她写的小说,小说的最后一页竟然又多了一句话,那句话的笔迹和章诺一模一样!
“战争不可避免,双方都显得理直气壮!”
在那之后的几天里,每天晚上,那本破旧的笔记本上,都会多出一句话。
是谁?章诺吗?如果她还活着,那么她在哪里?如果她死了,那么她又在哪里?
以前,余昇虽然喜欢章诺,但他打心眼儿里并不相信她口中那些神叨叨的东西,而现在,面对这诡异的笔记本,他又觉得也许章诺是对的,这个世界上就算没有魔法,也一定存在着某种人类无法解释、无法驾驭的神秘力量。
章诺到底怎么了?这个盘横在他心底多年的疑问再次浮出水面,她到底为什么被隔离?她被带去了哪里?她现在怎么样了?还活着吗?
余昇抚摸着笔记本上那一行新鲜的字迹,握拳——一定要找到章诺!
11.
没有什么比这个更糟糕的了,血泣被盗的消息很快传遍了世界的每个角落,无论是人类还是血族,都为之哗然。这件事令人震惊的程度,丝毫不亚于一百年前它刚刚问世的时候。
一百年前,一个神秘的天才匠人,用尽毕生所学,研制出最强大最独特的魔法珠,他宣称这枚名为“血泣”的魔法珠可以看破世界上一切隐身术和变身术。起先有人不信,但经过数百名侦察者和变身术士亲身体验,验证了它确实存在如此变态的法力。后来没过多久,那名天才匠人就被暗杀,血泣下落不明。人类和血族都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搜寻血泣的下落。在之后的几十年里,血泣几经易手,凡是得到它的人,都不得善终。就像古老的武侠小说中的传世宝剑一样,得到宝剑的人固然能变得很厉害,但难免成为众矢之的。
六十二年前,圣辉魔法珠专卖店的老板以天价从一个魔法师手中购得血泣,又以任何人都买不起的价格摆在店铺,做为镇店之宝,这场争夺神器的战争才逐渐平息。圣辉魔法珠专卖店是具有六百年历史的老字号,店内的每一款宝珠都价值不菲,他们每一家连锁店的结界膜都是全世界最安全最牢固的。
六百年来,曾有很多心怀不轨的魔法师企图行窃,都以失败而告终。更重要的是,圣辉魔法珠专卖店的老板和他的继承人们都很神秘,没有人知道他们是人类还是血族,但他们数百年来一直保持中立,在人类和血族都有分店。综合这些条件,血泣放在圣辉,是最安全的。它不为任何人所有,也不为任何人所用,它只要放在那里,就等于是一头被禁锢在笼子里的猛兽,就等于给每个人吃了定心丸。
现在,猛兽出笼了,定心丸消失了。
最惶恐不安的是侦察者和变身术士,在血泣面前,他们完全变成了废物,优势尽失;而侦察者和变身术士,直接和秘密传送师的命运紧密相连。侦察者最主要的任务本来就是对付秘密传送师,同样,很多秘密传送师本身就是专修隐身术的侦察者,或者像我一样靠变身术的伪装潜伏在敌人内部。一旦血泣落入敌人手里,那么自己的秘密传送师势必难逃厄运——我早就说过,秘密传送师几乎决定着一场战役的成败,决定着整个种族的兴亡。
人类和血族都蠢蠢欲动,蓄势待发,我已经接到密令,随时准备进入战斗状态、或撤离。
我和莫念又被叫到了警局,杂货铺和圣辉魔法珠专卖店在同一天夜里失窃,看起非同寻常,尤其我还自作聪明地让大梅处理过杂货铺魔法痕迹,这确实更令人生疑。
审问的警员换了一拨又一拨,他们问着相同的问题,我们说着相同的答案。
他们问的最多的问题是:“圣辉和杂货铺失窃那晚,苏二梅在哪?”
在他们看来,不会魔法的莫念是没有能力作案的,最有嫌疑的便是身份有几分可疑的我。他们怀疑我在偷窃了血泣之后,又假装洗劫自家的杂货铺,妄图把自己也变成受害者用以洗清嫌疑,他们想法既愚蠢,又复杂。
莫念每次都十分淡定地回答:“那天是我和二梅的结婚纪念日,我们先是在卡萨魔法餐厅吃了烛光晚餐,然后便一起回家,为了纪念这个特殊的日子,我们一整夜都没睡,回忆我们甜蜜的过去,并且用录影虫录下了一切,录影虫是不会说谎的。”
每当莫念说起这些的时候,我都会回忆起当晚的一切。那晚莫念确实带我去卡萨餐厅吃了烛光晚餐,还一直说着一切肉麻的话,话语间似乎还在暗示我什么,而我却因为那该死的项链心神不宁,全然忘记那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但我不知道莫念为什么要说谎,也不知道他用什么办法令录影虫也说了谎。录影虫里记录的一切确实我们结婚纪念日发生的事,只不过是去年的。
我不敢问莫念,我害怕。
我害怕莫念会用他一贯懒洋洋的语气说:“我知道你是谁,我知道你那晚干了什么。”
我想,莫念一定是发现了什么,所以才会主动帮我做伪证。可是,如果他真的怀疑我的身份,就应该明白我对于人类是怎样的威胁,就应该明白我根本不是女人、甚至连性别都没有,就应该怨,应该恨,他为什么还要帮我呢?
是因为所谓的爱情吗?
爱情,原来是这样一种令人头脑发昏、是非不分的感情吗?
爱情,到底是什么味道呢?好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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