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地区风俗历来淳厚,岁时节庆仪文繁多,在京杭大运河以东地区具有一定代表性。过年(春节)时,泰州各地的人都会穿戴一新,在家中摆放好烟好糖以款待上门拜年的人。晚辈向长辈拜年时都会拿到压岁钱。客人到主家拜年都要吃红枣茶和一些点心。放鞭炮,元宵节点灯,耍龙舞狮也是各地都盛行的一种喜悦表现。正月初五日为“财神菩萨”生日,各地店铺一定要开张接财神。正月十五元宵节,各地都有点灯的习惯,“上灯圆子落灯面”也是各地相同的习俗。过年(春节)习俗各地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泰州(海陵区)清末及民国早期,农历正月初一清晨在家神与祖先牌位(或像轴)前供茶果、圆子(汤圆),全家焚香叩拜。吃过圆子、果子茶等以后,外出向长辈亲故叩头拜年。至亲戚家,必须向其祖先像轴叩头。如本人年长辈份高,由家中人持拜年片子相送。清末,受拜多的人家在门口放茶几,上有红纸簿及笔砚,交情一般的人拜年只需在簿上签名。抗日战争前后,晚辈向长辈拜年,逐渐由叩头改为鞠躬,平辈只拱手而已。建国后逐渐不供家神、牌位、祖先像轴,不再鞠躬,晚辈向长辈拜年时,口中只说“恭喜”。民国时期,主人对来拜年的人要敬浸泡红枣或金桔的“元宝茶”以及盛有糖果茶点的桌盒,建国后日渐简化,现在多为好茶、好烟、糖果招待。正式拜年至正月初四,但正月十八以前,未曾见面的熟人初次相遇仍说“恭喜”。近年来以贺年片、电话代替上门拜年的风气逐渐兴起。正月初一只吃馒头或熯饭,初二开始切青菜、煮饭,称为下生。“文化大革命”前,正月里城市文化娱乐以唱凤凰、唱麒麟、跳财神为主,乡村则送苍龙、舞狮子。
正月十三至十八为灯节,有女儿新出嫁的人家要送包灯(小人儿脚踏裂开的石榴)与铃儿灯给女儿,有外孙的人家,外婆也要送花灯。十三日全家吃圆子,十五日吃炒圆子,十八日吃面条。十五日元宵夜有灯会,并燃放九条龙、飞飞鱼、流星赶月等烟火。灯节期间,儿童携灯上街游玩,还可到熟人家中要求更换灯内拜烛。泰州俗谚云:“十三上灯,十四新春,十五元宵,十六牙朝,十七等等,十八落灯,十九算账,二十动身。”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