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建元初(前140年),武帝置涪陵县,治今四川彭水县郁山镇,属巴郡。因伏牛山和中清、后江河两盐水而得名。
王莽始建国元年(9年)改涪陵县为巴亭,建武元年(25年)复名。东汉建安六年(201年),置巴东属国都尉,治今彭水县城,析涪陵县地置涪陵(治今彭水县城)、永宁(治今贵州省德江县上费溪)、丹兴(今黔江区)、汉葭(治今郁郁山镇)4县属之。蜀汉章武元年(211年)改巴东属国为涪陵郡,仍治涪陵县。咸和三年(328年)始,今黔江、彭水等地少数民族起义并占领涪陵郡地。县废。南齐(479~502年)时复置涪陵、汉葭两县,属涪陵郡。北周保定四年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置川东涪陵专区,辖涪陵等7县,隶属川东行署区。1952年,川东酉阳专区并入川东涪陵专区,增辖垫江等4县,隶属四川省人民政府。1968年,改称涪陵地区。1983年,设县级涪陵市。1988年,涪陵地区辖县级涪陵市、南川县、丰都县、垫江县和武隆县。1996年,撤县级涪陵市,设枳城区、李渡区;1996年3月,撤涪陵地区,设地级涪陵市,下辖枳城区、李渡区、南川市、垫江县、丰都县、武隆县。1996年9月,涪陵市划归重庆市代管。 1997年,涪陵市改隶重庆直辖市。1997年12月,撤销地级涪陵市和枳城区、李渡区,设立重庆市涪陵区,重庆市涪陵区辖原枳城区、李渡区的行政区域;原涪陵市所辖(代管)的南川市、武隆县、丰都县、垫江县改归重庆市直接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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