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白驹[1] (1903-1973)海南省琼山市人。无产阶级革命家,别名裕球、继周。琼崖革命武装和根据地创建人。被誉为琼崖人民的一面旗帜”。历任中国工农红军琼崖独立二师师长,广东省人民抗日纵队琼崖独立总队总队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琼崖纵队司令员兼政委,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军区暨43军政治委员,中共海南区委第一书记,海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海南行署主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处书记,广东省、浙江省副省长等职。冯白驹(1903~1973)乳名公孙,辈名冯裕球,学名冯继周,笔名冯布文。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长泰村人。父亲冯运熙,除种田外,兼做石匠。母亲吴氏是个勤劳善良的农家妇女。冯白驹
冯白驹
冯白驹
从小勤奋读书,胸怀豁达,追求进步。
1916年在云龙高等小学读书期间,就与进步同学组织同志互助社。
1919年就读琼山中学,积极参加五四运动,是该校学生运动的骨干。
1925年考入上海大夏大学预科,常与在沪琼籍进步同学往来,阅读革命书刊。
1926年初,离沪回琼,经同学李爱春介绍,任海口市郊农民协会办事处主任,
192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7年,琼崖四二二事变,中共琼崖地方委员会转入农村斗争,奉命组建中共琼山县委员会,任书记。建立和发展基层党组织,创建琼山县讨逆革命军。
1927年7月,任琼崖讨逆革命军第六路军党代表,1927年9月率部参加全琼武装总暴动。后任中共琼崖特别委员会候补委员。
1929年初,受中共琼崖特别委员会委派组建中共澄迈县委员会,任县委书记。
1940年9月任中共琼崖特委书记兼独立总队总队长和政治委员。1941年2月任中共琼崖军事委员会主席。
1944年秋任琼崖人民抗日游击队独立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为琼崖抗日战争的胜利和抗日武装的发展壮大作出了卓越贡献。解放战争时期,他任中共琼崖区委书记、琼崖临时人民政府主席、人民解放军琼崖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他领导海南军民坚持革命战争23年红旗不倒,被誉为“琼崖人民的一面旗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共海南区委第一书记,海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海南行署主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处书记,广东省、浙江省副省长等职。
1955年被授予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73年7月19日在北京市逝世。
1983年中共中央作出平反决定,恢复名誉。
著有《中国共产党的光辉照耀在海南岛上》、《红旗不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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