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乐山市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卷使用指南

家乡区县: 乐山市市中区

为了改革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方式,降低中小微企业服务成本,增强中小微企业整体竞争实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乐山市人民政府在201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中安排了200万元的资金,以“服务补贴券”的方式,用于支持我市约200户中小微企业选择相应对口服务,实现“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目的。服务补贴券是政府补助中小微企业购买相关专业服务的有价支付凭证。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经信委)委托乐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承办并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在乐山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优先支持列入我市“2013年市重点企业”名单、“2013年快速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名单、“省列小巨人企业”名单、“省列成长型中小企业”名单、“2013年升规企业”名单、“拟培育2014年升规企业”名单中的中小微企业。

中小微企业申请通过后可获得10000.00元(壹万元整)的服务补贴卷,可用于购买认定签约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产品,包括:财会税务、政务代理、法律事务、创业辅导、管理咨询、信息服务、人员培训、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审计评估等。

殷月美(2015-05-2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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