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农历12月25日早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劳动监察科科长黄爱群接到市区一个建筑工地员工的投诉,当了解到这是一起拖欠80多名农民工工资约60万元的欠薪事件后,身怀六甲的她立即带领监察员奔赴工地处理。到了工地后,只见工人们的情绪非常激动,要求立即发放工资,否则就砸东西。黄爱群马上走到工人面前大声说:“工人兄弟们,你们的事就是我家人的事,你们的工资我肯定帮你们拿到,请你们放心!”于是,她让工人派出五位代表与开发商协商,在她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工人与开发商达成协议,80多名工人拿到了58.6万元工资。为了工人的安全,她与监察员等到工人们收拾好行李并领到工资离开工地后,才离开现场回办公室,当时已是晚上十一点多了。
第二天,黄爱群的女儿出生了。一个月后,她又回到了工作岗位。
同事们都说,哪里有劳资纠纷,哪里就有黄爱群的身影。面对劳动监察工作中纷繁琐杂的问题,她从无怨言,从不退缩。每逢节日,合家团圆之际,她仍然奔波于大、小建筑工地,为农民工兄弟追讨工资。在她的多方努力下,我市建立了建筑行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为劳动者撑起劳有所得防护伞。
1978年出生的黄爱群从事劳动监察、信访举报投诉工作已有十二个年头,在这风风雨雨的十多年里,她四处奔波,饱尝酸甜苦辣。众所周知,劳动监察工作是个苦行当,为了讨薪,要面对企业主的恶语相伤;为了打击黑中介、整治非法用工,要与违法者斗智斗勇;劳动关系协调是个烦心事,为了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要冲在第一线,为群众排扰解难。黄爱群作为劳动监察部门的负责人,深感肩负着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的重任,承载着全市上万劳动者的殷切期望。所以,无论碰到多么错综复杂的劳资纠纷案件,她都敢闯敢干。无数个工作难题、无数起劳资纠纷、无数次含泪申诉,她都一一化解。2013年5月15日下午,天正下着雨,黄爱群接到市公安局110来电报称:某个建筑工地有一名姓李的工人爬上塔吊顶准备轻生。她立即与同事赶到现场,没有打伞就拿起喇叭筒对着工人做思想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劝说,工人终于从塔吊顶回到工地上,而黄爱群已全身湿透。当她了解到李某患了癌症,但公司并没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而不能报销10多万元的医药费时,立刻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向其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整改,公司负责人同意报销李某的全部医药费,并额外支付了12万元的营养费。
2010年以来,黄爱群带领的劳动监察执法团队妥善处理监察、信访案件6715宗,群体性突发性事件226宗,为25196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等待遇1.86亿元,结案率达100%。五年来,我市发生重大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上访等集体性事件实现“零”记录。
在执法工作中,难免会碰到有人说情送礼,甚至受到威胁。有一次,黄爱群对一家违规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企业主打电话威胁说:“不要把我搞得太狠,如果你那么不识趣,我什么朋友都有,小心你的‘乌纱帽’!”黄爱群严词以对:“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不整改,不管你是谁,都要依法依规处罚,这是我的职责!”最后,企业主自觉履行了处罚决定,并由衷地对铁面执法的黄爱群产生了敬畏之情。
黄爱群凭着对劳动监察事业的执著追求和敬业精神,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无私奉献的时代内涵,展示了新时期妇女干部的崭新风貌。她连续十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荣记“三等功”三次,荣获2012年云浮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荣获2014年广东省“三八”红旗手;荣获云浮市信访维稳先进个人、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干部、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她率领的劳动监察执法团队2002—2014年连续12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云浮市青年文明号;2006年被评为省“劳动监察先进集体”;2011、2013年度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为“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先进单位”。
十二年来,黄爱群用女性的刚强和柔韧、爱心和细心,书写了劳动监察女干部的柔情铁骨,诠释了法律的公正和尊严,她是劳动监察战线上名副其实的“铁打的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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