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隶属于河北省邢台市,位于河北省南部,太行山东麓,总面积999平方公里,辖5个街道、4个镇、4个乡。截至2012年,沙河市总人口为416039人。[1]
沙河地处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四省接壤地带,是承东启西、沟通南北的重要通道和支点。京广铁路、京广客运专线、京珠高速、107国道三条国家交通大动脉和邢黄铁路、褡午支线从市内穿过。
沙河市是邢台市重要的工业城,享有中国玻璃城之称,[2] 是河北省级园林县城。[3] 沙河市是中国50个重点产煤县(市)、中国优质铁矿石产地之一。
沙河市境内的北武当山、秦王湖是重点风景名胜区,广阳山是老子的修行地,甄泽观等闻名遐迩,还拥有唐代宋璟碑、乾隆御笔梅花赋、藤牌阵等珍贵文化遗产。
历史沿革
据《沙河县志》载,隋开皇十六年(596年)析龙冈县南境置沙河县,以境内有沙河横流而得名(《元和郡县志》称“以沙河在县南五里,因以为名”)。[5]
今县境,西周至春秋时属邢国,邢灭属卫,辗转属晋。秦代为信都县(含沙河县一部,治今邢台县西)域,属钜鹿郡。
两汉、三国(魏)、晋及北魏各代,均为襄国县辖境。两汉时属冀州赵国(时国时郡),三国(魏)和晋代襄国县属冀州广平郡,北魏时襄国县属司州北广平郡(北周时又隶襄国郡)。[5]
隋开皇九年襄国县改名龙冈县。开皇十六年(596年)析龙冈
沙河县南境设沙河县,以大沙河穿过而得名。故城在县东一公里处(据《河北通志》),先属邢州,大业三年(607年)更隶襄国郡。唐代武德元年(618年)设温州,治领沙河县,属邢州总管府,四年废温州改隶邢州(于贞观元年起邢州属河北道。天宝元年罢州改为钜鹿郡,至德二年废郡复为邢州)。[5]
五代时,沙河县于后晋开运元年(公元944年)徙治今县城关(原沙河县城),属邢州。宋代,沙河县初属河北西路邢州,宣和元年(1119年)改为河北西路信德府(邢州升府);入金后,于天会七年(1129年)复属河北西路邢州(信德府降为州)。[5]
元代,沙河县初隶邢州,至元二年(1265年)改隶顺德路(中统三年称府)。此时,省南和县并入沙河县,不久即复置。[5]
明代,沙河县于弘治四年(公元1491年)迁治于今县城西之新城(原称小屯,徙治后改称),十八年即还治今城关,属京师顺德府。[5]
清代,沙河县属直隶省顺德府,为顺德府九县之一。
民国时,沙河县初为直隶省冀南道,三年(公元1913年)改属大名道,十七年(1928年)直隶于河北省,二十六年(1937年)春划归河北省十五督察区。[5]
抗日战争爆发后,于1939年创立了太行区抗日根据地,沙河县为冀西专区所辖。[5]
1941年9月,晋冀鲁豫边区成立,辖太行区,自此沙河县一直为太行区之六专区。抗日战争胜利后,沙河县改属太行区一专区。[5]
1948年1月沙河县还隶太行区六专区。[5]
1948年9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沙河县随太行区六专区归属华北行政区(晋冀鲁豫边区撤销)。[5]
1949年3月,沙河县改属太行区一专区。同年8月1日成立河北省人民政府,沙河县划归河北省邢台专区。[5]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沙河县仍属邢台专区。
1958年,撤销邢台专区,沙河县合并入邢台县[5] 。
1961年,恢复邢台专区,邢台县(含沙河县境)即还隶;同年7月9日恢复沙河县建制,仍属邢台专区。
1968年,沙河县人民政府由城关(亦称沙河城镇)迁驻褡链镇。[5]
1970年邢台专区改称邢台地区,继辖沙河县。[5]
1987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为县级市,属邢台地区。[5]
1993年7月,邢台地区改为邢台市,原沙河县初为河北省辖,后改隶邢台市辖。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