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少云(革命烈士)

家乡区县: 重庆渝中区

邱少云(1926--1952),出生于重庆市铜梁县少云镇(原四川铜梁县)玉屏村邱家沟。革命烈士。

他9岁丧父、11岁丧母、13岁就开始长工生涯,受尽了地主豪绅的压迫和剥削。曾被老板的出卖、强迫捆绑拉去当过壮丁。解放后参军,在1952年10月,抗美援朝战争期间在一次执行潜伏任务时,不幸被敌人燃烧弹击中,全身被火焰燃烧,纹丝不动,直至光荣牺牲,用自己的生命换取了整场战斗的胜利,年仅26岁。

战后,为了表彰邱少云崇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顽强的革命意志,所在军党委根据他生前意愿,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并追授模范青年团员称号。

1952年11月6日,中国人民志愿军领导机关给他追记特等功。

1953年6月1日,追授他“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英雄”称号。同年6月25日,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授予“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英雄”称号,同时授予金星勋章、一级国旗勋章,并将邱少云的名字刻在金化西面的391高地石壁上:“为整体、为胜利而牺牲的伟大的战士邱少云同志永垂不朽。”

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文艺工作团赠给特等功臣邱少云烈士锦旗上写道:“献给中国人民志愿军伟大战士邱少云永垂不朽”。

志愿军第15军全体指战员献给邱少云 烈士家属的锦旗上写道:“祖国人民的光荣”。

四川省人民政府和四川省抗美援朝分会给邱少云烈士家属的锦旗上写道:“光荣之家”。

四川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给邱少云烈士的家属的锦旗上写道:“伟大人民的战士,英雄不朽的功绩”。
2009年9月14日,他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

Lzzz(2015-05-2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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