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好人榜之奉献

家乡区县: 正阳县

到信,男,31岁,退伍军人,西平县吕店乡烟墩村村民,生前系深圳市龙岗区阳基物业有限公司保安。
2015年2月14日,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社区阳基新天地家园一居民楼突发火灾,李到信奋不顾身冲进火海,成功救出两人,自己却被烧成重伤,4月14日,年仅31岁的李到信不幸离世。噩耗传来,在深圳和驻马店乃至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驻马店市文明委、驻马店市总工会、团市委分别追授李道信“驻马店市道德模范”、“驻马店见义勇为好青年”称号,并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李到信还被共青团河南省委追授“河南见义勇为青年英雄”称号。
5月12日至15日,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等中央驻豫主要新闻媒体和河南省主要新闻媒体组成李到信英雄事迹集中宣传报道采访团,深入西平县并远赴深圳市对李到信英雄事迹进行集中采访报道。
张 旭,男,28岁,泌阳县羊册镇徐庄村人,生前系广东省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某舰上尉副机电长、助理工程师。
2013年 7月16日上午,正在探亲休假的张旭,在山洪中毫不犹豫、奋不顾身地救起一名落水群众,而他自己却被山洪卷走,献出了年仅28岁的宝贵生命。张旭舍生忘死、见义勇为的事迹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巨大反响和强烈共鸣。
在网络上,网民自发赞美和悼念英雄张旭的帖子达1亿多条次。2013年,张旭被评为“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入选“中国好人榜”。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政治部批准张旭为烈士,公安部边防管理局为其追记一等功。海警三支队决定,将他生前所在班命名为“张旭班”,并永久保留着他住过的床位。共青团河南省委授予他“河南省见义勇为青年英雄”荣誉称号。驻马店市授予他“五四青年奖章”和“驻马店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周亚(2015-05-2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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