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社会,青年男女订婚均经媒人介绍,父母包办,讲究门当户对。双方允诺后,选一吉日进行换“帖”,男方须备四样礼品,称“四色礼”。经媒人送给女方,女方稍有回赠。男方礼品多为流行优质布料,但不换鞋、袜,女方回赠毛巾等。结婚均请风水先生看吉日及下轿时辰。腊月结婚者最多。喜日一个月前男方让媒人将礼品和娶帖送往女方家中,作为婚期通知。婚礼程序复杂。头天下午,男方派2人抬着面食、酒肉等到女方家催嫁,将女方嫁妆抬回。县城一带晚上放礼炮(铁礅)以告相亲。迎娶富者用花轿,贫者用马车或毛驴。男方有男娶、女娶、打灯笼的(男童),放炮的和奏乐的;女方有男送、女送、压车的(称“扒轿杆”,男童)、压箱的及“送饭”的若干人。灵山一带头天晚上接新娘住在男方邻居家,称就亲。喜日凌晨将新娘背入洞房,新郎不迎亲,新娘下轿踩五谷杂粮。洞房、院落均贴喜字、喜联。喜日上午亲友赴宴,视为完婚。一般不拜天地。是夜,新郎族弟戏谑新娘,称“逗媳妇”。次日新娘在婆母领陪下认家族长辈家门,称“踩街”。后到祖坟祭祀认祖。第三天回门。第九天女方父母接女儿住娘家。十天半月后再将女儿送至婆家,婚期视为结束。
建国以后,自由恋爱者增多,但大多数仍靠亲戚朋友介绍,男女双方订婚一般征得父母同意,一般家长不再干涉子女婚姻。60年代初部分农村推行“新式结婚”。70年代农村女青年家长要彩礼严重,除流行“四大件”(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外,还要毛衣、毛裤及“身价钱”。迎亲多用小拖拉机。80年代以来,青年男女择偶不再讲政治条件,主要看职业、收入、住房。城乡婚嫁亦趋复杂化,讲排场、摆阔气之风日益严重。除家庭摆设增加大衣柜、写字台、双人床、电视机、录音机外,迎亲须用轿车、吉普车,婚宴讲求有鸡鱼,往往几十人操办几天。亲朋礼物越送越大,有的送上百、甚至上千元。由于经济条件。思想修养等因素,部分家庭仍保持着婚事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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