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经济发展

家乡区县: 安徽省全椒县

      全椒工业,1949年前主要是匠铺、作坊,1962年前主要是手工工场,到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县内才发展起具有一定规模的工厂。工业经营管理也随着生产规模的发展而不断健全和完善。

      建国前,县内工厂、作坊、匠铺属私营性质,大都工商合一,前爿堂店、后爿作坊,产品单一,生产落后,产供销由厂主、作坊主统一安排,生产组织大都以行帮(师徒)形式出现。

      1951年至1953年,县内的工业管理形式与建国前相同,全县只有建全米电厂一家公营企业。1953年,开始对个体手工业进行改造,1956年底,全县的个体手工业户基本上被组织起来,成立了手工业社(组),经营管理属计划经济体制。由于从一家一户的个体生产转为集体生产,生产力得到了发展,1953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为377.6万元,1957年增至597.3万元,每年平均递增12%。但由于盲目追求高一级的生产形式,过快地组织了六个跨行业综合手工业社,造成社内行业庞杂,管理困难,产品质量下降,原材料浪费,产品积压。

      1956年统计,仅赤镇铁业社一个社即积压镰刀2000多把。分配上,对乡村手工业采取分点生产,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对综合社采取行业之间不论精粗平均分配的方式,挫伤了工人的生产积极性。由于压制了农业社手工业的生产,农村家庭手工业产品渐渐从市场上消失。另一方面农业社手工业和专业手工业争夺市场的冲突不断发生,使计划生产较难实现。1957年,专业手工业与农业社手工业之间的冲突加剧,县委对1956年的有关管理形式进行了修订,指出要“本着城乡兼顾的精神和统筹安排的原则,合理解决城乡手工业之间的矛盾,城镇手工业不得过于限制农业社手工业的活动。销售方面,取消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封锁等。手工业生产重新活跃,产品种类随之增多。1956年全县工业产品种类仅为八个,1958年增加到17个。

      1958年“大办工业”,乡村手工业社划属人民公社领导,城镇集体所有制的手工业社一律转为全民所有制“厂”,原手工业社的计件工资制被改为月薪制,由于企业仍以手工劳动为主,“磨洋工”现象普遍存在。1958年工业生产的组织形式改为军事化,以师团营连建制,工厂原有的规章制度废弛;此外,职工工资及奖励拉平,县委和企业党组织包揽日常的行政事务。这一时期,生产只讲完成计划不讲经济效益,产品只讲数量不讲质量。

      1961年,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制定和颁发了《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工业七十条”),提出了我国工业企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原则。保证主要设备的使用期跟;工人工资形式采取计时制或计件制;企业领导必须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1961年底至次年初,县内落实“工业七十条”,分配实行固定工资加奖励和计件工资制两种形式,县机械厂1961年11月份最低工资为40元,最高工资为150。由于工厂规章制度的健全,促进了生产,降低了消耗:全椒酒厂原月工具维修费达2000元,1963年仅为800元,县机械厂1962年工具耗用占总产值的4.7%,1963年只占2.5%。

      1962年下半年,县工业系统开始落实“手工业三十五条”,将1958年过早过渡为全民所有制工厂的手工业企业仍调整为集体所有制的手工业合作社,实行分行业经营。同时,对个体工业进行了行业挂钩、混合编组,统一管理。并提倡兴办农业兼营手工业和城镇家庭手工业,对重点产品进行试产,建立专项产品销售合作社。手工业企业内部于年底恢复了1958年以前的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生产(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工人生产岗位责任制)、财务、产品验收、成品和原料的收发保管制度,制定了产品质量标准,建立了质量档案。此外,企业还实行了三包(包产量、包质量、包成本)、“三定”(定产量、定人员、定消耗)。分配上,调整单一的固定工资制为计件工资、基本工资加奖励、拆帐分成三种形式。为了解决计划原料不足的问题,县手联社在马厂、周岗、古河三地设立了地产原料收购点,收购生产原料和国家二类物资。产品销售方面,手工业合作社的产品原则上大部分由商业部门包销,产品质量交顾客监督,实行“三包”(不合格产品包退、包换、包修)。
      1962年至1965年,按照国民经济“调整”中规定的限制重工业,发展轻工业,以及“农轻重”比例关系,县内工业主要产品为小农具和日用品。1962年,全县生产铁木竹制农具37.56万件,1965年增至38.06万件。手工业传统产品和名牌产品都有了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古河的镰刀、马厂的山抓、东王的大锹,广平的木器等基本上超过了1957年水平。1965年,县内工业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全县工业总产值为672万元,是1961年500.4万元的1.34倍。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1968两年动乱,尤其是1967年的武斗,县内部分工厂被迫停产,生产水平大幅度下降。1962年至1966年,全县工业总产值平均年递增率为17%,而1966年至1969年平均年递增率仅为12%。

      1971年9月,周总理主持中央日常工作,12月起草了《1972年全国计划会议纪要》,提出了整顿企业的若干措施,明确规定企业恢复和健全常规管理七项规章制度,要抓好产量、品种、质量、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劳动生产率、成本、利润等七项经济技术指标。1973年全国计划会议重新强调了按劳分配的原则,提出了计时工资加奖励的办法,对全县工业生产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县棉织厂1972年生产女格呢百米成本153.53元,1973年下降为131.69元。1972年该厂全员劳动生产率为2825元,1973年上升至3849元。1974年开始“批林批孔”,又使当年的生产受到挫折。次年,邓小平组织国务院工作,开始整顿工业,县内工业管理状况有所好转。1976年2月,开展“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工业管理再度陷入混乱。

      “文化大革命”十年,工业生产基本用“运动”、“思想工作”代替经营管理,提出生产上要“公”字当头,要“八小时内拚命干,八小时外争贡献”,只讲完成生产计划,不讲经济效益,县内部分企业年年亏本,有少数企业甚至是生产越多亏本越多,尤其是“五小”工业中的磷肥、化肥生产,国家和地方财政每年都要给予大量的亏损补贴。
      1977年4月,中央召开了全国工业学大庆会议,县内工业部门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以大庆为榜样,把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起来”。1978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工业三十条)试行。次年,全县工业系统开始贯彻4月中央工作会议提出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整顿了企业管理,建立了责任制,生产走上正规。全县工业、水电、商业、基建、襄河镇、供销社六个系统工业产值均在1978年基础上增长8%以上,其中工业系统增长24.4%。全县34个工业企业有21个提前完成了全年的“调整”计划。由于抓了产品的验收,产品质量普遍提高。县农业药械厂生产的552丙型喷雾器多年来一直是等外品,1978年全国同行业检查被评为倒数第一。1979年,该厂建立了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修改了工艺图纸,校正了工卡量具,经过两个多月的攻关,等外品变为合格品。县柴油机厂也针对柴油机质量问题组织技术力量,找出了影响质量的62个问题,攻克了73个技术项目,使柴油机项次合格率由89.5%上升到93.2%,产品也由合格上升为一等品。为了提高经济效益,1979年,县内各企业都开展了增产节约活动,降低消耗和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全县十个国营企业统计,全年盈余41.2万元,比1978年多盈利16.35万元。分配上,各企业贯彻了按劳分配的劳动政策,增设了超产利润奖、超产奖、百分竞赛奖,扭转了过去“吃大锅饭”的局面。1980年,县内重点调整工业结构,发展轻工业生产,对一些产品销路不畅的企业实行转产。二轻工业主要是挖潜、改造,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发展市场急需的短线产品。1980年,县内试制投产了封缸米酒、桔子汽水、化纤布、尼龙针织衣裤、沙发、拉门橱锁、喇叭、黄板纸、猪皮修饰面、钢窗、橡胶制品、出口手套和出口软体玩具等十几种新产品,扩大了生产门路。
      1981年,县工业企业在立足内部改造的基础上,继续改革工资制度,在县药械厂等12个企业的不同车间、工种实行计件工资、浮动工资和拆帐分成、车间包干、超产定额奖、盈利提成等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8月,县政府转发了工业局《关于县磷肥厂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的调查》:“县磷肥厂建厂十年来,除1974、1980两年盈利外,八年共亏损100多万元。制定联产计酬责任制后,平均每吨磷肥费用成本从15.85元下降到5.1元,比1~5月降低67.8%,6、7两月即盈利3万元。”1981年,工业生产在继续调整产业结构的同时,重视发展轻纺和建材工业,这年,工业总产值比1980年增长10.5%。试制生产了香槟酒、二曲酒、台式日历、复方胃友片等十多种产品,全县47个主要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87.5万元,其中纳入财政预算的15个国营企业上缴利润116.3万元。
      在企业整顿和技术改造中,县内工业企业增强了生产和竞争能力,产品质量大大提高。1983年,S195型柴油机和552丙型喷雾器相继获得“省优”和“部优”产品的称号。
      1982年全县所有的工业企业都相继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以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并在县药械厂、酒厂、制革厂、水泥厂、砂石厂等厂进行企业领导人的民主选举,共选出正、副厂长十人,车间主任33人。
      1984年5月,全国性的城市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开始,赵紫阳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给企业以必要的自主权,并逐步推行厂长负责制。同年,县工业系统在县柴油机厂进行厂长责任制的试点。年底,县企业整顿办公室从完善经济责任制、整顿劳动纪律、整顿财经纪律、整顿劳动组织等六个方面对企业进行了验收,全县42个被验收的工业企业合格28个。由于允许多种经济成份并存,1984年工业经营的最大特点是注意了市场信息,重视经济效益。
自1979年起,全县工业企业进行了连续五年的“整顿、提高”,经营管理逐步得到了健全和完善,据高了生产能力,1984年全县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大关。[7]

      截至2006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63家,外商投资企业30家,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28家。完成工业增加值66705万元6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48932万元;累计实现工业利税总额8525万元。2006年全县累计实现财政收入23508万元。

      主导产业:机械加工、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服装玩具、粮油加工、建材生产、医药化工、电子电器。

      主导产品:单、多缸车用系列柴油机、农机及农机配件、汽车变速箱、汽车装饰件、铝塑复合管材、长毛绒玩具、服装、人造金刚石等。

 

追回流逝的星(2015-05-2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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