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商业的发展

家乡区县: 安徽省全椒县

      建国前,县内商业除极少数公营(如盐局)外,绝大部分是私营。

      明代县内商业已比较活跃,行业有盐业、粮业、南货、山货、饮食服务、屠宰等。经商者除本地商人外,主要为“闽”、“徽”、“苏”三帮及其他外地客商,本地商人以小商小贩居多。初期,客商多为季节性入境,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客商渐次在我县落户定居,变为土著商人。据明泰昌元年《全椒县志》记载:落户客商以“徽”、“闽”客商为多。当时,商户多集中于县城,乡间主要分布在交通便利、人口稠密的村镇。明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乡间有市肆36处,泰昌元年(公元1620年)时,存18处,其中以程家市商户较多,贸易最盛。
      鸦片战争以后,由于京广货、外国货不断输入,县内百货业、五洋业逐渐兴起。清光绪年间,五洋业已有专门性的公司,先后出现的五洋公司有:元浮公司、福隆公司、心成公司、永康公司。

      清末民初,津浦铁路建成,商业贸易更加便利,吸引了县内更多人的经商兴趣,一批拥有房产土地和雄厚资金的新商号相继出现,并逐步取代了众多的小商小贩而成为县内商业的主体。据民国九年全椒县商会登记注册统计,全县商号共有494家(不完全统计),以坐商为主的商业区,县城内有丁字街、凤凰桥街、小桥湾街、西门街、东门大街;乡间有赤石埠(今赤镇)、古河、程家市等32个街市。

      民国九年以后,全椒经历了一个相对稳定的阶段,县内商业得到了一定发展。至民国二十六年,全县仅雇有朝奉(店员)、相公(学徒)的商号就有100多家。县城一地有棉布、京广货、南货、山货、烟茶、国药、书籍文具、屠宰、土膏、估衣,饮食服务以及“五洋”等业,其中棉布、京广货、南货为主要行业,有商号数十家。资金在万元(银元)左右的大商号有马益兴、万全泰、江恒大、江恒茂、邱沅盛、马义和、张大昌布号、何庆兴、同兴祥、恒兴祥、杨鼎太京货店,金复茂、余顺兴、沈中和、杨庚兴、黄复隆、谢源茂南货店等,均雇有店员、学徒七、八人左右。

      民国二十六年冬,县城沦陷,商业遭受了严重破坏。抗战期间,县内有共产党、国民党、汪伪三方政权,各政权管辖区的商业情况有所不同。

      抗战期间,县城内另有一种掠夺性商业形式——物资交换站,由日商或日商代理人经营,主要是利用日货交换县内土特产品。当时,这种交换站先后开设两家:民国三十一年由日商木春开设的物资交换站,交易范围、交易量较小;民国三十二年冬,由日军翻译、滁县大同面粉厂经理范先敏开设的物资交换站交易量较大,主要和古河方面(国民党政府)进行商品、物资交换。抗战胜利时,该物资交换站被入城国民党军队捣毁。

      抗战胜利后,县内私营商业逐步恢复到抗战前状况。就县城而言,原离乡商民陆续返城复业,并增开了一些新店铺,但由于战争摧残,几百元左右资金的夫妻店、小摊小贩居多。

      建国后,国营、集体商业崛起,私营商业逐渐减少,在广大的社会主义商业市场中只起拾遗补缺的作用。

      建国初期,国营商业、供销合作商业处于初创阶段,县内市场仍以私商为主。人民政府除对部分不利于国计民生的行业进行取缔外,对正当经营则实行鼓励扶持的政策,因之,私商比较活跃。1953年营业额总计72.43亿元(旧人民币),占全县市场经营比重的50.38%。

      1954年起,随着粮、油、棉等一、二类物资的“统购统销”,部分私营商户被以代销、经销的方式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1956年对私改造进入高潮后,全县2559个私营工业户有2428户被以各种形式组织起来,私营商业中仅存个体商贩131户继续经营,从业人员149人。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时,条件较好的个体商贩再次被吸收到合营或合作商店中,全县仅残存经营不正常的个体商贩68户,私营商业至此基本消亡。

      1961年国民经济调整,由于农村集市贸易的恢复(1958年关闭),自发个体商贩出现,部分私商公开经营棉布、土布、大型针织品、布胶鞋、芋麻、棉花等国家计划控制的二类物资。为维护市场秩序,1961年规定:对有城镇户口,私改高潮时期属于商业人员,必须依靠商业为生者,经批准后,允许经营;对属于季节性、临时性的无证商贩,如瓜果摊、茶水、冰棒业等,经批准后允许暂时经营;其余一律取缔。当年允许经商533户。

      1964年对“四类分子”无证商贩全部取缔,其他无证商贩则动员改事农业;对暂时难以取缔者,在不准投机经营前提下,经划定范围、品种后允许经营,但“只准吃饱,不准发财”。此后,在“只能减少,不能增加”的原则指导下,除极少数丧失生产能力的个体商贩允许存在外(主要是茶水摊、货郎担等),其余一律禁止。

      1978年以后,国家确定了以国营经济为主导,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共存的体制,私营商业又逐渐恢复与繁荣起来。1979年,对过去发证的个体商贩,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其中部分有城镇户口的闲散劳力从事服务等行业经营。迄至1980年上半年,全县共发展个体工商业667户(包括手工业)、956人,并对其中655户进行了登记发证,使他们有组织有领导地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发挥“拾遗补缺”的作用。

      1984年,全县3285个个体商业户中,纯商业的2639户,主要经营南货、百货、服装等业;饮食业476户,主要经营饭店、早点摊、熟食摊、水果摊、茶水摊等;服务业主要经营旅社、理发、照相等;修理业主要经营车辆、钟表、电器、鞋、锁修理等。[9]

      截至2012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27亿元,增长11%。全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4%,实现旅游总收入3.4亿元,增长21.4%,接待游客88万人次,增长7.3%。截至11月末,实现各项存款余额102.1亿元、增长13.4%,各项贷款余额74.4亿元、增长25.7%。

 

追回流逝的星(2015-05-2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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