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在清华上学横扫图书馆与杨绛恋爱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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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到清华后的志愿是:横扫清华图书馆。他的中文造诣很深,又精于哲学及心理学,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最怪的是,他上课从不记笔记,总是边听课边看闲书或作图画,或练书法,但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他就是清华高材生、风华绝代的幽默才子——钱钟书。

横扫清华、卓尔不群的高材生
1929年9月,钱钟书考入清华大学。但是他的入学却有不寻常的经过,时人称谓:“钱钟书考清华,数学得零分,因中、英文特佳,故被破格录取。”实情大致差不离。不过数学没有考零分,考了15分。当时清华大学校长罗家伦特准其入学,真可谓开明、大胆,事后也确实证明他独具慧眼。
钱钟书到校报到后,立即名震校园。不仅因为他数学差;更主要的,是他超强的国文、英文水平,使不少同学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到清华后的志愿是:横扫学校图书馆。他的中文造诣很深,又精于哲学及心理学,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最怪的是,他上课从不记笔记,总是边听课边看闲书或作图画,或练书法,但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甚至在某个学年还得到清华超等的破纪录成绩。
在孔庆茂的《钱钟书传》中,曾写到一则趣事:同学中一位叫许振德的男生,爱上了一位漂亮女生,在课堂上就不住地向女生暗送秋波。钱钱钟书本来上课就不爱听讲,他把许的眼睛向不同方向观看的眼神变化都画了下来,题为《许眼变化图》,没等下课就把画传递给其它同学,一时在班上传为笑谈。直到若干年以后,居住在美国的许振德每每提起旧事,还禁不住哈哈大笑,传为美谈。这也许是钱氏最得意的绘画作品。
清华大学教授吴宓很是器重钱钟书,曾将他与陈寅恪相提并论。当时,吴宓正与几个青年学生在一起谈心,忽然感慨道:“自古人才难得,出类拔萃、卓尔不群的人就更难得了。现在文史方面能称得上杰出人物的,老一辈的陈寅恪应该是的,年轻一辈中钱钟书应该是的。他们真是人中之龙啊!你我这些人,不过如此而已!”当时钱钱钟书已经离开清华,大约24岁。
钱钟书常说:“20岁不狂是没有志气,30岁还狂是没有头脑。”1933年他清华大学毕业后,正是二十来岁。校长梅贻琦亲自告诉他,要破格录取他留校;陈福田、吴宓等教授都去做他的工作,想挽留他,希望他能进研究院继续研究英国文学,为新成立的西洋文学研究所增加光彩。可他一口拒绝道:“望眼清华,还没有一个教授有资格来当我的导师!”其率真、狂傲可见一斑!
吴宓赞其“才情学识兼具,新旧中西俱通”。学界称其“中国博学鸿儒,当代文化昆仑”。世人惊其“大师风华绝代,天才卓尔不群”。无论是大众熟稔的《围城》,抑或是近乎天书的《管锥编》,都一次又一次地惊讶了国人,感叹了世界。
然而,他本人却只是静静地坐在书斋里,照例埋头读他的书,做他的学问。他19岁一入清华,便立下“横扫图书馆”的志向,每日只从图书馆抱回一大堆书,边看边用又粗又黑的笔划下佳句。馆内很多冷僻线装书借书单上,只有他一人的名字。而且,但凡他看过的书,只消阅读一遍,基本就能一字不差地背诵。对于这种非凡的“照相机式的记忆能力”,同窗们自叹弗如。当年的同窗许振德回忆说:“图书馆借书之多,恐无能与钱兄相比者;课外用功之勤,恐亦乏其匹。”

课堂上的惊人之举
据钱钟书的同班同学常风回忆:
1929年,常风报考清华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系。那年外语系招收差不多40个名额。等到正式上课前3天,他才接到通知自己已被录取,可以去学校报到了。所有该系新生的英语课,都编在一个班里上。但常风因是备取生(备取生有10名),报到比较晚,班里已无空位子,便被插在别的大一英语班里,因而开始时他接触的本系同学并不多。而他第一次碰见钱钟书,还是在冯友兰先生的逻辑学课上,印象很深,一直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
那时他们上课在旧大楼,教室里都是扶手椅,没有课桌。常风进了教室,看见大约第五六排有空位子,就走到靠右手的一个椅子上坐了下来。后来又进来一位同学,和常风一样也穿着蓝布大褂;他走到常风这边,坐在常风右手旁的空座位上。常风不知道他是谁。
冯先生的河南口音很浓,讲课时口吃特重,所以记他的笔记很不容易。比如,他讲到亚里士多德时,总是“亚、亚、亚里士多德……”坐在常风右手的这位同学,忽然从他手里拿过笔记本,就刷刷地写开了。常风当时有些不高兴,心想:这个人怎么这样不懂礼貌呢?可是当时也不便说什么。冯先生讲完课后,这位邻座就把笔记本还给了常风。下课后他走他的,常风走常风的。出了教室,常风也未向他道谢。等到常风翻看了笔记本,这才发现他不但全部记下了冯友兰先生所讲的亚里士多德,还把冯先生讲课中的引语、英文书上的原文全都写了下来,这着实让常风大吃了一惊。
当天下午,有人来找与常风同一个宿舍的许振德,来客就是在常风笔记本上书写的那位同学。老许介绍说,他叫钱钟书,他俩在同一个英语班上。常风和钱钟书就是这样认识的。
钱钟书看见常风书桌上的书,就翻开了。他看见《国学概论》一书(钱穆著),前边有他父亲钱基博老先生写的序,就说:“序是我写的,只是用了我父亲的名字。”后来他又看见了别的书,其中有爱尔兰作家乔治·穆尔写的《一个青年的自白》。他很惊讶地问:“你看这本书吗?”常风说:“以前看过郁达夫介绍这本书,所以来到清华后就到图书馆借了出来。”这样,他俩就聊了起来。这就是常风与钱钟书友谊的开始。也就是这时候,常风才知道钱钟书很崇拜约翰生。后来几十年,常风虽未见他提及这位伟大的作家,但晚年他很喜欢看各种字典,也许与他崇拜约翰生有关。

性格很是孩子气
钱钟书入学时,清华正大兴土木。除扩建图书馆之外,还新建了化学馆、生物馆,到处都在盖房子。同时又在新盖一栋学生楼,叫新大楼。寒假快完时,大楼基本竣工了。
据常风回忆:一年级第二学期春季始业后,他们搬进了新宿舍。新大楼是U字形的,中间有廊子。常风第一次住进条件这么好的装有暖气的宿舍,觉得很幸运。他们是两个人一间屋子;屋内除每人各有一张床以外,还各有一张桌子、两屉一柜;另外还有一个大衣柜,两扇柜门,一人一个,各人有一把钥匙。
常风是住在一楼朝阳的房间里,与从山西一同考入清华的中学同学康维清分到一室;宿舍后边即为饭厅。钱钟书住在二楼左翼一侧的宿舍里。他的同乡曹觐虞,则住在常风房间对面的宿舍里。他常从楼上下来,到常风对面房间里找同乡,所以也就常来常风的宿舍里串门。因为他们这儿离食堂最近,所以钱钟书常来和常风一块去食堂吃饭。
常风的书桌上,老是放着许多书和笔墨。钱钟书来了以后,很喜欢乱转乱翻书。看到常风这儿有鲁迅著的《小说旧闻钞》,他就提笔在封面上用篆字写了书名,又在扉页上用正楷写了书名。这时常风才发现,他的书法很有功力。
他以后就常来常风的宿舍,经常随便拿起书来就看。吃饭时叫常风一块去食堂,饭后他们一块去校园里散步。常风的室友老康,每逢礼拜六都要进城去会女朋友。钱钟书就把被子抱了过来,与常风抵足而眠,他俩常常彻夜长谈。
钱钟书放假回老家探亲返校后,带来了苏州糖果,与无锡有名的古老肉(排骨肉);同时还带来了他父亲钱老伯赠送给常风的一本书——《韩愈志》。常风也很礼貌地写信感谢钱老伯。此后,钱老伯还陆续给常风寄过几本书。
钱钟书这个人的性格很是孩子气,常常写个小纸条,差工友给常风送下来,有时塞进门缝里,内容多为戏谑性的。常风也并不跟他较真。
后来,常风宿舍对面房间的一位同学搬走了。钱钟书就搬下楼来,与他的老乡同一宿舍住下来。常风经常能听到他与这位老乡同学吵嘴,他吵完后又嘻嘻哈哈的。这位同学很宽容,并不跟他翻脸。

与杨绛交往和定婚
1931年“九一八”以后,淞沪战争开始,日军侵入上海。苏州东吴大学等校停课,许多学生转入北京各大学继续上学。如费孝通就到了清华研究院。钱钟书未来的妻子杨季康(杨绛)先到燕京大学,后来也到清华大学,旁听他们班的课。
钱钟书班上有位女同学名叫蒋恩钿,是苏州人。她比较活泼,见了大家总是笑嘻嘻的。一般女同学很少跟男同学说话,可她是见谁都说话。有一天,她带来一位女伴。钱钟书告诉常风,那个女同学是从东吴大学转来的,她和蒋恩钿是中学同学,现在住在蒋恩钿的房间里。这位女同学后来跟他们一个班上课,她就是杨季康。她要补习法语。蒋恩钿介绍钱钟书给这位杨季康补课,他俩就有了交往。
杨绛在《记钱钱钟书与<</SPAN>围城>》中,回忆她在清华园初见钱钟书的场景:“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式大眼镜,一点也不翩翩。”
杨绛曾选过温源宁教的“19世纪英国浪漫诗”。因为她少上了一个学期的课,并且对英国文学的底子不够,就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交了白卷。温源宁知道钱钟书属意杨绛,就在私下里劝钱钟书:“prettygirl(漂亮姑娘)往往没有头脑,杨的考卷很糟糕,不及格的。”
杨绛和钱钟书正恋爱时,两个人鸿雁传书,甚欢。一日,杨绛的回信,被钱钟书的父亲钱基博擅自拆开了,因见文中有语云“吾二人情投意合无用,须两家父母、兄弟皆欢喜为善”。钱基博大喜:“这真是个聪敏人!这个儿媳妇我家要定了!”当即写信给杨绛,夸奖了她一番;尔后郑重其事地将儿子托付给杨绛。不久,杨绛和钱钟书真的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把婚给定了。

“舌战九儒”
哲学系给高年级学生开讨论会,教师和学生都参加。每次开会时,文学院院长冯友兰都专程派他的秘书李先生来请钱钟书参加。每次开会回来后,他都十分得意,因为他总是“舌战九儒”,每战必胜。
据常风回忆,“他告我开会时的情况,什么人发言,他跟什么人辩论了。就我所知,享受这种殊荣的人,只有钱钟书一人。”
钱钟书搬到曹觐虞的房间后,常风才对他的读书方法有所了解。他是一个礼拜读中文书,一个礼拜读英文书。每礼拜六他就把已读过的书整理好,写了笔记;然后抱上一大堆书到图书馆去还,再抱一堆回来。他的中文笔记本,是用学校里印的16开大的毛边纸直行簿。读外文的笔记,用的是一般的练习本。他一直就是这样的习惯,看了书每天都要写笔记。他的大作《谈艺录》和《管锥编》,都是这个时期就打了基础的。他当时的一些看法,后来有些由他自己纠正了。他后来还在一篇文章中提到,他以前对克罗齐的著作有偏见,没有认出人家的正确性。常风想,他在晚年想纠正的年轻时的看法,一定是很多的。

“三剑客”
1932年的一天,许振德找了一位他熟悉的人,来给自己与钱钟书、常风3个人在窗户外照了一张相。这也是他们3个人在一起的唯一一张合影。
据常风回忆:
钱钟书和他除了在学校散步之外,不曾到校外游玩过。1933年春假的一个下午,许振德来找他们一块去逛颐和园。他们3个人步行到了颐和园,看见有几头毛驴。许振德说:“咱们骑毛驴去碧云寺逛逛吧。”钱钟书和常风都没骑过毛驴,就战战兢兢地骑了上去,由驴夫牵着到了碧云寺。在碧云寺,他们拜谒了孙中山的衣冠冢,在庙里转了一小圈。老许提出去香山,于是他们就顺便游逛了香山。他们还想去八大处,可是到了卧佛寺,时间已经不早了,就又返回了香山。
三人在香山一带到处乱转了一下,走到香山大饭店,老许说:“咱们今天浪漫一下吧!”大家就去香山饭店住了一夜。那时候,香山饭店住一个大房间只要2块钱。但是要吃饭,3个人带的钱就都不够了,只好每人2毛钱吃了一碗面条。这就是他们唯一一次在北京的旅游。
老许说:“咱们够浪漫了。”又戏称他们3个人是“三剑客”。大概是头一年才看了“三剑客”的电影,因此想起了这个绰号。以后老许就经常提起“三剑客”,提起香山那个浪漫之夜。

JKK27(2015-05-2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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