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

家乡区县: 江苏省射阳县

【概况】 2013年,县环境保护部门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县”发展理念,着力构建全天候、全时制、全方位、多层次的环境监管体系,持续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污染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有效遏制环境信访日益增长趋势,有序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不断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县环保局获得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单项奖;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挂钩服务企业先进集体、沿海发展先进集体、信访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生态县建设先进集体、为农服务先进集体。

【环境监测】 强化水环境监测,优化声要素监测,硬化空气和饮用水源的自动化监测,开展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的快速监测,建立翔实的数据资料库。全年获得各类监测数据118180个,其中手工监测数据38500个,自动监测数据79680个,全面反映区域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趋势,为区域流域环境质量管理提供依据。
年内投入110多万元,购置原子吸收、离子色谱及应急监测仪器20多台套。投入32万元,对实验室台面、水、电、通风、供气系统进行改造,实验条件达到国家环境监测三级标准化站建设要求。投入220万元,新建空气自动站、水质自动站各一座,并正式投入使用。环境监测项目从以前的96项拓展到107项,基本满足县内主要特征污染物的监测需求。

【污染防治】 根据年度污染减排目标总体要求,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21项具体工程,将责任落实到各有关单位。全年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421.31吨、氨氮35.74吨、氮氧化物1972.79吨。
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项目。主要是:春竹香料完成工业废气治理项目,射阳港电厂5#机组完成除尘提标工程。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进度,50座民营加油站中的39座站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并通过验收和发放环保合格证书(其他11座已拆除或停业)。
对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将射阳港电厂、射阳县水泥厂、江苏九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射阳县污水处理厂等13家企业纳入年度重点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年内13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开展以涉重金属排放的电镀企业、危废处置企业、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为重点的环保专项行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1件。妥善处置外地非法转运固废至洋马事件和盐城市辰胜桶业有限公司大量来历不明、用于存放危险废物的空桶事件。

【放射源管理】 对全县涉源医疗单位2家、使用三类射线装置医疗单位21家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对照省环保厅《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基本情况表》,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监测仪器,建立健全相关台账资料。加强核技术应用单位和电磁辐射项目日常监管,确保全县固体废物得到无害化处置,杜绝核与辐射事故发生。组织14家医院进行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的材料申报与验收,核发新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年内,全县共处置医疗废物109.1587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已实现镇村全覆盖,处置率稳步上升,基本达到无害化处置要求。

【环境监察】 先后组织开展区域互查、地下水排查、黑臭河整治、零点行动、环境隐患排查、医疗单位检查等环境监察专项行动,全年现场监察4665人次,检查647家单位,形成现场记录1408份。对38家重点排污企业现场检查660频次,对197家一般污染源(含三产)现场检查685频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63件,下达限期整改52件,立案处罚41件,关停污染严重企业5家,落实搬迁企业1家。
开展“绿色护考”、“秸秆禁烧”常规性巡查与督察活动。在中、高考期间,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对全县建筑施工场所发出禁噪通知30余份。春、秋两季秸秆禁烧期间,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开展全天候巡查,共出动680人次,行程28000多公里。在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卫星遥感监测和省、市检查组检查通报中,射阳县域无着火点。
开展全县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3次,排查并汇总上报城市河道基础信息14条,列入全省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计划河流6条。对千秋大桥两侧的8家砂石场进行专项整治,规范其排污行为。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鱼簖、围网养殖整治,取缔射阳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鱼簖、围网养殖132处。

【环境评估】 县环保局严格落实环保产业的法规政策,提前介入招商环节,把脉环保准入,积极建言献策。对已签约项目,协助建设单位合理选址、科学布局,主动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严格对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政策标准,在环评中,否定了13个易地迁建工业污染项目。
修订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环评质量二级审核制度、环评质量考核评分细则、环评资质管理办法、环评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全年编制12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4个项目合作编制表加专项。

【生态建设】 编制完成《射阳县沿海生态建设规划》《射阳县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规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3~2017)》和《射阳县生态红线规划》。
合德镇、盘湾镇、海通镇、特庸镇、黄沙港镇及盘湾镇南沃村建成国家级生态镇、村。2个国家级生态村(特庸镇红旗居委会和大码头村)已公示。8个省级生态镇(洋马、新坍、千秋、兴桥、长荡、海河、临海、四明)和7个省级生态村(合德镇友爱村、洋马镇港中居委会、新坍镇新潮村、海河镇沙东村、盘湾镇安石村和中华村、海通镇通兴居委会)获得命名;186个村建成市级生态村。
全县12个镇建成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其中3000吨以上5家,500吨以下7家。洋马镇污水处理厂基本具备运转能力。各镇压缩式生活垃圾中转站实现全覆盖,盘湾镇、海通镇“五级”网络试点投入试运行。
全面强化红线管控,按照省环保厅生态红线调整工作部署,县境内完成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清水通道等三大类、4个生态红线区域生态红线规划调整。其中,一级管控区348.43平方公里,二级管控区301.98平方公里,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的24.96%。

【环保宣教】 继续推进环保“四进”活动,指导3所学校制定绿色创建计划,开展专题活动,完成绿色学校申报创建工作。指导盐城丹顶鹤自然保护区积极申报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创建合德镇兴东绿色社区、兴南绿色社区。与县教育局联合开展“小手拉大手,禁止焚烧秸秆”环境教育活动。认真组织“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在县城主要街口、道口悬挂环保标语10条;通过县电信部门,向全县6万手机用户发送环保宣传短信。开展“关爱自然·美丽鹤乡”生态文明志愿服务行动,组织“保护小洋河,建设美丽鹤乡”环保志愿者活动日,营造环境保护社会氛围。

【环境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审批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分类管理建设项目。对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实行否决。年内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事项170个,其中县级审批162个,上报项目8个(省厅、市局);县级审批报告书2份,报告表115份,登记表43份;工业项目数78个,非工业项目数92个,项目总投资1195449.55万元;“三同时”验收60个,排污许可证发放40份,办结率为100%。根据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41件,行政处罚决定书35件,申请法院执行案件6件。
对环境问题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启动环境保护约谈制度,先后约谈6家企业,督促解决信访问题。典型案例有:统一能源擅自停运脱硫设施、华源建材噪声扰民、德发树脂废气污染、临海农场化工厂废水超标排放、“三产”浴室锅炉燃用废旧衣物等。通过反复查、查反复,使各类环境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确保群众投诉“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全年处理信访1127件,其中立案查处510件,交办271件,结案率100%、回访率100%,满意率98%。

 

陈兰兰(2015-05-2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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