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打人事件

家乡区县: 成都市武侯区

数日前,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的视频在网络曝光,一时间掀起网络热烈讨论。事件一直持续发酵,最初网友痛斥男人暴打女人的行径惨绝人寰。而2天后,男司机竟通过行车记录仪的内容神一般逆袭,随后女司机以往的行车记录和个人隐私被曝光,一场暴力事件演变成了全民娱乐,事件更为行车记录仪带来巨大销量。

有及时取证的意识没错,但监控不是杜绝这种恶性事件的根本 。这次事件有几个关键词构成了整个事件完整的逻辑,“开车斗气”、“女司机”、“暴打”。首先是二人开车斗气,女司机肆无忌惮的不文明驾驶,引起了男司机的愤怒,进而男司机情绪失控对女司机下狠手。对此网友意见不一,很难决断谁是绝对的过错方。

先说一说这位女司机,从网络曝光女司机多次违章记录和网友证词不难看出,该女司机平时就非善类,本身的驾驶素养就亮起了红灯。如果不是太气人,也不至于被暴打至此。网友戏称“她能安全活到今天已经属于万幸”,甚至有不少网友为此拍手称赞。是国民丧失理智了吗?不,是惩罚不文明行为的快感引起了太多人的共鸣。

话说无论女司机有何过错,男人暴打女人天理不容。男司机这种情绪失控的做法应该受到严厉制裁。男司机这种“一切诉诸武力”的行为超出了人性与道德的底线,丧失了一个成年男人应有的素养。男人的行为表现出来的是:受气时“一笑泯恩仇”怎么可以,“以暴制暴”才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

“她有错在先,我惩罚她是替天行道”这大概是男司机当时的心理活动,也是舆论支持男司机的原因。古今中外,有许多叙说英雄好汉替天行道、劫富济贫的著名故事,流传至今而不衰。之所以人们愿意相信,愿意编造,是人们在非法治社会,对社会秩序、贫富均衡、公平正义求而不得时内心的向往。在法治社会,还可以肆无忌惮的行使“私刑”吗。

私刑之所以可怕,并不在于它违背道德,反而在于它找到了道德上的支撑点:你犯了严重的错误,法律又管不了你,所以我支持动用私刑惩罚你,也替社会除害。这种逻辑,特别容易得到支持,甚至忽视了这种私刑的严酷程度,宽容了人性之恶,如果不是遇到这个女司机,这个男人就不会在其他场合使用这种暴力吗?

归根结底,问题出在了这两个人的人性与素养上。如果女司机驾车有素养而不张狂,如果男司机人性够善良、处事有素养而不暴力,这段视频都不至于如此火爆。这个事件给我们带来更多思考的应该是人性和素养问题。

关于人性的假设前提,中国古代思想中对人性有深刻的认知,儒家认为:“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宋代《三字经》开篇是“人之初,性本善, 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 这一观念在中国几乎家喻户晓,性善论本该深深地植根于中国人的心灵,放眼当下,科技进步了,人性丢哪了?开车有“怒路症”,乘车有“怒公交症”、“怒地铁症”,试问哪里来的这么多愤怒,人性之善都去哪了?

人性与素养并不是丢了,而是在教育之初就被忽视了,在学校、家庭及社会的教育中,文化教育高于道德教育,名利地位高于礼义廉耻,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现象。因为大环境让人们觉得学历、名利、丰富的物质生活、被人敬仰的社会地位,相比人性与素养对个人的价值看上去更加实际,因此大多数人忽视道德和修养的巨大力量。

老子《道德经》说,德是基础,道是德的升华。没有德的基础,为人处世、治家、治国,很可能都失败,就没有能力去“修道”。所以修“德”是为修道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这可能也是人所共需的,“道”是宇宙之根本,“物质”、“精神”、“规律”都是“道”的派生物。对于民族而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没有基本的道德,无法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可,无法在世界立足。即便得到表面的顺从,实际得到的也是别人发自内心的鄙视。对于个人而言,没有道德早晚被自然法则所淘汰。

现在小学纷纷开展国学教育,可见家长和社会已经意识到从小培养孩子了解人性和素养的重要性,要注意的是应试不应该是最终目的,真正领悟其中的道理,学以致用才有用。初高中和大学更应该开展德行与素养的教育,毕竟这是人一生的学问,是人人都该具备的。

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人性和素养的高低总是参差不齐,不文明的行文也许永远不会杜绝,当遭遇不道德的事情后不能以暴制暴,难道要忍气吞声?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治理不文明行为最终还要依靠法律手段,建立健全的法制机构才能规范人们的行为,对于不道德的行为只能以舆论嗤之以鼻是不够的,道德沦陷而影响他人,就像盗窃、抢劫一样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甚至导致不可挽回的局面,为了防范于未然,建立“道德法律”非常必要。

科技进步了,社会文明似乎却倒退了。行为的文明程度与学历高低、社会地位高低毫无关联。你以为有了豪宅美女就得天下了,你以为开好车的就是好人了,你以为以暴制暴就是老大了,可是沦丧了道德和动物又有什么区别,最终不过是茶余饭后的一坨笑料。

bibibibibibio(2015-05-2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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