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民,冶金学家,教育家,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1993年10月改称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有色金属冶金教育的开拓者。对火法冶金、湿法冶金、氯化冶金及熔体热力学理论有深入的研究。所做的"金属―氧系热力学和动力学"、"高温熔体物理化学性质"的研究成果,为中国有色金属的开发和综合利用提供了理论依据。1946年回国,任北洋大学、清华大学、唐山工学院(现西南交通大学)、北京大学教授。
1912年11月18日生于河北省清苑县(今保定市)。
1935年毕业于交通大学唐山工程学院(现西南交通大学)化工系,获理学士学位。
1935~1937年任唐山启新洋灰公司、南京江南水泥公司副化学师。
1938~1939年任甘肃省建设厅技士、省科学教育馆助理研究员。
1939~1941年任中央研究院昆明化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1941~1945年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冶金研究所学习,获冶金博士学位。
1945~1946年任美国卡内基钢铁公司芝加哥南厂冶金研究员。
1947~1948年任天津北洋大学冶金系教授。
1948~1952年任清华大学化工系教授、校务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
1952~1978年任中南矿冶学院筹备处主任、院长、教授。
1978~1992年任中南矿冶学院(1985年后改名为中南工业大学)常务副院长,名誉校长。
1992年12月23日在北京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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