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佛庄(1897—1926),乳名为文,学名灿,字辉卿,浙江省东阳县横店乡良渡村人。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浙江省最早的党组织——中共杭州小组的成员,党的“三大”代表之一。历任黄埔军校第一期第三学生队队长,教导第二团第三营营长,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第二团党代表、团长,总司令部警卫团少将团长等职。1926年12月2日在南京被军阀孙传芳部杀害。
作品一览
《佛庄日录》
1921年金佛庄重回保定军校后撰写,以“手段与目的”为主题,记载了自己比较、寻求人生真谛的探索过程。
有位“事学者”曾告诉他:“人之可贵者,在于思想”,“不有思想安有价值之人生。思想者实质也、体也。行为者形式也、用也。所谓人生,精言之,不外观念之积体。人生从事于概念之生活,即可挹人生之真粹,而谋所以促进之。”金佛庄对于这种把思想、观念当作人生根本、实质的唯心主义世界观表示怀疑,持否定的态度说:“余谢领其训。则因思及柏拉图之观念论,并及黑格尔之理智主义之哲学。夫宇宙系概念而组织、排置之乎?康德统物质精神于悟性之上,所谓悟性系何物乎?康德所谓先天之形式者究有何义?”他认为:“人生附物质而行,必然也。然物质者精神之束缚也。人生进行,一方解放物质之拘束,他方又建设物质以利我精神;卒之破坏不已,建设不已。”“人生不有所为则已,欲有所为,赤裸裸而奋斗必不可免。”这说明金佛庄已初步接受了视物质为精神之基础,同时又承认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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