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杂谈

家乡区县: 广西武宣县

 加快发展养猪产业,营造菜篮子工程,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的民生国策。今年生猪供应日益紧张,肉价连续上涨,结合国家对养殖生猪的优惠政策,我们家乡连江县安凯乡安海村有荒废多年的荒地,可以利用发展养猪,并为农村的经济发展尽力。今年六月份我们经数次商定后决定首期集资60万元,在安海村开办规模化养猪场,得到村民们和村委会的一致支持和认可,并按相关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2014年七月二十五日由养猪场发起人,安海村委会联合“申请报告”提交给了连江县安凯乡政府(见报告书)乡政府几位领导也到选址现场实地察看,(实地一片荒废,杂草丛生多年,长得比人都高,详见实地相片。)乡政府领导们都表示支持该项目。经请示乡党委书记后当即被反对,理由是办养猪场很臭,他就对该项目置之不理了。我们到处托“关系”求“人情”,请求书记的理解和支持,并一再说明发展养猪是国家政策允许和扶持的。在“人情关系”的恳求下,他答应讲“你们要办养猪场,要环保部门同意,能通过我就让你们办”。当时我们高兴地到了连江县环保局,领到了“环保申请报告表”,表中必须要有村委会、乡政府、主管单位连江县农业局盖章同意报批,环保局才能受理后进入“环评”程序,然后由省级环评技术部门进行环评报告,环评通过后再由连江县农业局、环保局审批。

环保报告表和选址定点申请表第一步由村委会盖章同意上报了。第二步到了乡政府办理盖章报批时,原先到选址实地察看过,并表示过支持开办养猪场的乡政府领导答复我们:“你们开办的养猪场是书记一手抓的,我们很想帮你们,书记没有点头谁都没敢盖章”(暗示书记有交待不给我们养猪场盖章)。我们三番五次找书记,说明要办环评申请要乡政府盖章上报才行,这是程序不可少的,他都不理不睬。我们问书记:“前两日你已答应我们要办环保手续,现在又不同意乡政府给我们盖章,我们拿什么去办理环保手续”。我们好话讲尽,他始终不同意乡政府给我们办理盖章报批手续,拒绝我们的合理要求。我们为了乡政府盖章报批,就被耽搁了近两个月时间,最终无可奈何,找到连江县委某领导出面,这位乡党委书记很勉强同意说:“你们办养猪场的项目报批手续应放在乡党委会议上表态后再作决定,我们只好焦急的等待。又过几日,他要我们写保证书,不然就别想乡政府盖章报批。我们为了争取时间,不得不按他的要求写了“保证书”,乡政府的大红印终于在九月十日在“环保、选址”两表上盖章同意报批。第三步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也顺利盖章同意了;第四步连江县农业局很快盖章同意报批了;第五步环保局窗口受理;第六步环保局委托省环保技术单位进行“环评”。连江县环保局受理后会同连江县农业局和省级环评技术单位,在乡政府直班领导带领下,到我们开办的养猪场选址实地、进行考察评估后认定:“选址符合环保规定要求,不存在禁养区,可以办理环保手续”。省级环保技术单位于九月十三日作出“结论性”报告,同意通过我们选址开办的养猪场项目。同日,连江县农业局以主管部门意见:“根据环评合格,同意上报”。并盖章通过了。连江县环保局于十月十六日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正式行文批准了。(详见相关审批手续)我们投资开办的养猪场,以“连江县富华牧业有限公司”名称已获得连江县工商局企业名称核准登记。以上所有手续完整,办理程序合法。开始动工建猪舍了。

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我们开始着手建猪舍之际,安凯乡党委书记又以建猪舍会改变土地性质,占用土地,非农建设为由,要我们在建猪舍之前要到土地部门批准后才能动工,进行阻挠、戏弄,刁难我们发展养猪产业。难道我们在荒废多年、杂草长得超过人高的土地上,发展养猪生产会改变土地性质吗?难道建猪舍是非农建设,占用土地吗?我们被迫停工。带着被戏弄的心情和相关报批完整手续再次来到连江县土地局咨询,答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以国土资发[2007]220号文件通知精神,明确规定猪舍属于农业用地,不属于永久性建筑,根本不需要办理土地审批手续,要有永久性建筑那要办理审批手续。我们拿着法律文书再次找到乡党委书记对他进行了土地审批咨询情况的说明,他很生硬的答复讲:“我不知道什么法和什么文件通知,我说土地要审批,你们就要去审批,养猪场建在我乡上,就是我讲了算,土地没有审批就别想建猪场”。

雨打风流(2014-05-1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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