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历史沿革

家乡区县: 贵州省绥阳县

绥阳,原名“小绥芬”,因小绥芬河从镇中穿过而得名。
隋唐(85年至907年)为“靺鞨”,共分七部。小绥芬河流域属“号宝部”。
公元698年建立“震国”。713年唐朝派使臣崔忻,册封靺鞨末部,首领大祚荣,为忽汗州都督,左骁卫大将军,渤海郡王。“震国”该国号为“渤海”。渤海国建立后,受唐朝册封,称臣纳贡,为唐朝的地方政权,典章制度和文化,完全以唐为宗师。
辽代:(907至1125)把靺鞨改称“女真”,在绥芬河流域设—率宾府,(即今双城子被沙俄侵占后,俄名:乌苏里斯克)。
公元926年为契丹族所灭,改称“东丹国”。
金代:于1125年灭辽,与北宋并存二百年,定都城,于上京会宁府(今阿城县白城遗址),于双城子(乌苏里斯克)设—恤品路,管辖绥芬河流域,乌苏里江流域,东到日本海。共历经九帝119年。我镇属—恤品路。
明代:公元1368年,明太祖洪武建立明朝后,绥芬河流域属于建州女真。
清代:(1611年至1911年)公元1616年努尔哈赤统一了女真各部,建立了后金。1635年改“女真”为“满洲”;1633年改“后金”为“清”。置宁古塔将军,将军治所设立于海林县旧街,(1636)1666年迁宁安。清政府为了饱和祖宗发祥地,对东北地区实行封禁,咸丰十年,(1860年)局部开禁,我镇附近得二次开发,始见人迹;
1882年(光绪八年)完全开禁,施行“移民实边,试办屯田”,内地人民流入渐增;
1882年(清光绪八年),推行“屯垦实边”政策,宁古塔以东设立6屯,绥阳地区设立小绥芬屯。
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开始修筑中东铁路,从海参崴至此设第六站,人们惯称为“六站”。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东清铁路通车后,来自山东的汉民族大批地拥入,自然村屯栉比集成,沿绥芬河流域繁衍生息。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设绥芬厅,划分五个社,我镇属讲礼社。
1910年(宣统二年)成立东宁厅,我镇属东宁厅。
1913年(民国二年)三月成立东宁县,属吉林省延吉道,
1917年(民国六年)划分六个区,我镇为六个区(警察区)。县警察于六站(即小绥芬)设第六分所,但不设行政机构,区的行政事宜由农、商两会掌管,而农商两会附庸于裕宁屯垦公司。自1902年至1932年的十二年中,第四、五、六区,实际上等于裕宁公司的“天下”,公司凌驾于地方政府之上的“独立王国”。
中华民国成立后,隶属东宁县管辖。
1922年,奉系军阀张宗昌出任绥宁镇守使,在绥芬河一带屯兵数万,为了筹措军饷,广种罂粟和开设赌场,外省农民大量流入,小镇人口猛增,耕地发展到三四千垧之多,东北沦陷。
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日军占领了小绥芬,没收了裕宁公司的土地,归为“国有”(伪满州国),我镇的隶属关系仍沿袭旧制——吉林省东宁县第六区。
1934年设小绥芬保,
1934年(伪康德元年),撤消行政区政为保甲制,绥阳是东宁县的一个保;同年12月1日,东宁县划归滨江省管辖。
1938年伪东宁县公署于此设办事处,因其位于小绥芬河北岸,为“小绥芬河之阳”,遂命名绥阳办事处,从此改称“绥阳”。
1939年(伪康德六年)6月1日成立绥阳县,小绥芬保,改为绥阳街;是绥阳县公署所在地,隶属于牡丹江省。
1939年6月,伪满设置绥阳县,伪满县公署驻地,改为绥阳街。
1945年8月9日光复,“九三”抗日战争胜利。
1946年设绥宁省,绥阳县属于绥宁省。
1946年2月为绥阳县民主政府驻地,仍称绥阳街。同年9月25日撤消绥宁省,隶属于东北政联直属牡丹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7年专署改为牡丹江省。
1948年7月9日改隶属于松江省。
1948年10月,绥阳县并入东宁县,绥阳为第二区,并为区政府驻地。同年,在小绥芬河南岸组建绥阳林业局,工业人口逐渐增多。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仍为第二区,
1956年5月,撤区划乡,设置绥阳镇。
1958年9月,与金厂、细鳞河乡合并成立曙光人民公社,后改为绥阳公社。
1962年3月,与原金厂、细鳞河两个乡分开,分设绥阳公社和金厂公社、细鳞河公社。
1984年将绥阳公社改称绥阳镇。
2001年3月绥阳镇与细鳞河乡合并为绥阳镇。境内辖:一个街道办事处:10个居委会;24个村委会,48个党支部。

帅man(2015-05-2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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