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海峡商品交易中心

家乡区县: 福建省福清市

    福清出台了《关于扶持福清海峡商品交易中心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从培育市场和提档升级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

    福清海峡商品交易中心规划用地1000多亩,总投资30亿元。一期工程规划占地面积113亩,总投资3.5亿元,于2012年2月动工建设,计划于2013年12月投入使用。根据规划,海峡商品交易中心将凸显对台优势,打造两岸大型的商品集散地,建设独具两岸特色的以大型批发为主、零售为辅的现代化综合性市场。

    在培育市场方面,《意见》提出,对进入海峡商品交易中心运营的商户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内资有限公司的,允许其注册资本实行“零首付”;鼓励中心投资者提高商铺招租率,商铺招租率70%以上,市财政一次性补助中心投资者20万元,每增加10个百分点,再增补10万元;在中心建成培育期5年内,前3年返还中心投资者80%的税费地方留成部分,后2年返还50%等。

    在提档升级方面,《意见》提出,海峡商品交易中心上交年税收首次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中心投资者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平台或冷链物流,连续3年给予其地方留成部分的10%补助;在中心培育发展成功基础上,将中心开辟为福清市观光旅游及购物中心。

游银妹(2015-05-28) 评论(0


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