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私营商业渊源久远,明、清进入繁荣时期,清同治以后趋向衰落,民国中后期又逐步恢复发展。
一、明时的布商和盐商
明初,关中纺织业开始发展,以本县为最,向甘肃、青海等西部地区贩布者甚众,将吴越之地布匹贩运回秦地销售者兼而有之。其时,陕西全省用布588999匹,仅本县就用22468匹。这些商人从小本经营的布业开始,逐步积累资金,资本不断扩大。而“盐业之利尤巨,非巨商贾不能任”(张瀚《松窗梦语》卷4),当布商们资金储备到可以染指盐业的程度,才赴淮扬一带,直接投资盐业,充当盐商,“不数载赀起万”,故“陕以西称壮县,曰泾阳、三原……多盐荚高赀贾也”(《关中温氏献徵录》)。据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79《张仲公杨孺人墓志铭》载,本县商人张巍“代父为贾,……大鬻盐于淮南北、浙东西,赀数钜万”。另据王九思《漠波集》卷15《明故七品散官张公墓志铭》称,本县张家王家(名氏不详)是陕西盐商在扬州的主力之一。本县盐商在扬州拈稳脚跟并占有一席之地后,娶妻置产,往来二地,其生活大都奢华。久之,吴地人的穿着打扮也影响到本县。屈大均康熙五年(1666)参观本县二月二日汉堤洞(即今雪河乡汉堤洞)东岳庙会后写道:“陕地繁华,以三原、泾阳为第一,其人多服贾吴中,故奢丽相慕效……妇女结束如三吴。”(屈大均《翁山文补》卷1《宗周游记》)明正统至清顺治年间,本县盐商及后代在扬州两淮考中进士者9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考中进士的李世达宫至刑部尚书。至清前期太平天国运动失败后,陕西盐商在扬州的地位彻底衰落,最后仅存本县安吴堡吴氏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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