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国前地方武装
北魏、唐、宋,乡勇团兵名目繁多。唐时选强壮男丁免役训练,称为团兵。明清乡村武装为里甲组织,清康、乾之后名存实亡。清同治元年(1862)四月,太平军转战入陕,回民起义军逼近本县。各村堡寨组织团练防御。团头由地方豪绅委任,团勇均为18—50岁壮丁,农闲操练,遇事集中守城护村。光绪三年(1877),团缧成为军政合一的基层政权组织。
二、国民党领导下的地方武装
民团 民国8年(1919)成立。19年(1930),县长邵鸿基推行清剿政策,区、乡普遍成立民团,人数不等,少则十人,多则上千人,武器以刀矛为主,团众平时劳动,若遇战事,鸣锣或鸣钟为号,聚集行动。20年(1931),县民团拥有团众500人,下辖3个中队,一中队驻石桥程村,二中队驻云阳,三中队驻永乐。其时,民团依仗政府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
保安大队 民国24年(1935)成立,大队长由县长兼任。27年(1938),改编为一个营赴蓝田县整训,被编入国民党新编二十七师。28年(1939),县常备队、警佐室并人保安大队,驻县政府西院,大队长由县长兼任,下辖两个中队,一个分队,每中队编制30—40人。29年(1940),保安大队被编入国民兵团。
国民兵团 民国26年(1937)春,县社会军事训练总队(简称社训队)成立。29年(1940)4月,社训队改编为国民兵团,现役编制。设副官室、书记室、军需室。下辖后备队,负责社会军事训练;常备队,负责兵员征补和入伍前军事教育;自卫队,担负城防保卫和治安。
保安警察大队 民国34年(1945)秋,国民兵团改编为县保安警察大队(简称保警大队),设大队长1名,军需1名,书记1名,传令员若干名。下辖3个中队,每个中队编制九个班约100人,全大队约300人,属现役编制,统一着军装,逐月按等发饷。第一中队驻防王桥;第二中队驻防云阳;第三中队驻防鲁桥。
自卫团 民国37年(1948),县保警大队改编为县自卫团,团部驻县城内,隶属陕西省保安司令部领导,团长由县长兼任。下辖3个大队。5月,牛志诚任团长,团部编制副官室、军需室、书记室,原三个大队改编为三个营、12个连建制。全团官兵约2000人,装备有步枪、手枪、手榴弹若干,轻机枪20挺,重机枪1挺,六○炮1门,分别驻防口镇、王桥和县城,防务对象是人民解放军。38年(1949)4月,县自卫团在兴平县南佐村起义,被兴平县游击队支队收编为第二支队第三大队。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