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优惠政策清理规范情况报告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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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东莞投资项目,有多少优惠政策可以享受?5月26日,记者从东莞市财政局获悉,分布于市镇两级政府的各种优惠政策至少有50项以上,且按照国务院最新发布的通知精神,如地方政府愿意,这些优惠政策目前大多数仍在有效执行中。
优惠政策镇街占大头
在国内,包括东莞在内的各级地方政府为了促进招商引资,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户当地,在过去多年先后制定了种类繁多的优惠政策,有的以税收返还的形式存在,也有的以减免补贴租金等各类形式存在,各具特色的地方优惠政策,往往也被视为各地外出招商引资的重要吸引力所在。但在另一层面,国内也不断有声音质疑,各地无序地制定各类优惠政策,客观上造成破坏了不同区域之间的公平竞争,呼吁应取消这种不公平的存在。
针对这一现实,2014年底,国务院、财政部、广东省政府先后下发多个文件,要求各地市组织开展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
按照上述文件精神要求,东莞从2015年1月起正式对税收等优惠政策清理情况进行统计。
对于此次统计的结果,市财政局在给南方日报记者的书面回复中称,该局在清理规范过程中明确各单位、各镇街出台的优惠政策,由其本单位、本镇街按文件要求清理规范,提出合理的意见。经过市财政局会同相关单位和镇街的共同努力,全市(包括市本级和镇街)最终清理出各项非税收入、财政支出等拟废止优惠政策共计50项,其中市本级拟废止12项;镇街拟废止38项。
财政优惠政策占比超九成
这些优惠政策具体覆盖哪些领域呢?据市财政局透露,本次清理拟废止的50项优惠政策,主要是政策执行到期或者有新的代替政策,其中属于财政支出优惠政策共48项,占96%,具体包括:扶持中小企业和促进民营企业经济发展14项,重大项目及招商引资项目17项,节能减排清洁生产4项,鼓励产品出口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4项,促进股权投资金融创新3项,科技创新3项,鼓励文化产业发展3项。拟废止的非税收入优惠政策2项,占4%,主要是涉及污水处理费等优惠政策。
不过市财政局强调,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限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镇两级政府目前均没有自行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而有关非税收入优惠政策和社保缴费政策,东莞均是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
过渡期内优惠政策可继续执行
谈及这些优惠政策的未来,市财政局表示,东莞在地方权力范围内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是为了招商引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引进高新人才,发展地方经济,增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按照国务院5月下发的《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没有规定期限又确需调整的,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把握节奏、确保稳妥的原则设立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继续执行。今后制定出台新的优惠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事项外,涉及税收或中央批准设立的非税收入的,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安排财政支出不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
由于国务院方面对于过渡期的期限没有明确说明,这实际上意味着,关于清理规范优惠政策的专项清理行动将暂缓实施,包括东莞在内的地方优惠政策将可以继续实施,以等待国家及省里面的下一步工作部署。

三次忘记密码(2015-05-2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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