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春菊,女,1954年出生于鹤峰县走马镇官仓村。自小自立、自强,性格坚韧、不羁。少时做过木工、蔑工、漆工、泥瓦工,农村活路几乎都尝试过。15岁参加三线建设,修筑葛洲坝围堰工程, 17岁时经推荐进入华中师范学院外语系读书。1975年大学毕业,先后任鹤峰县一中教师、县委组织部工作员、太平茅坝管理区党支副书记、鹤峰县一中党委副书记、鹤峰县师范学校教师、鹤峰县教研室英语教研员、容美镇中学校长兼书记。1991年1月当选为鹤峰县副县长,1995年担任中共利川市副书记,1997年任州妇联主席,2003年当选为第五届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副主任。她是恩施州第一个进入县市委核心领导层的女性。
任鹤峰县副县长期间,律己勤政,大胆建议起用有名望有实力的人才担任专业性很强的领导工作,分管工作均在较短时间内出现了勃勃生机,1994年全县的计划生育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在利川市委工作期间,分管农业和政法工作,胆大心细,处事干练,既有原则性又充满人情味,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好评。
1997年春,担任州妇联主席、党组书记。上任后带领州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用了2个多月的时间,沉到基层深入调查研究,对全州妇联系统的人、财、物及其工作状况进行了全面的“清仓盘库”,找到了制约全州妇联工作发展的症结--基层组织不健全,人员经费不落实,“两地”(阵地、基地)建设为空白,妇联自身缺乏活力和发展资本,形成了清晰的工作思路及举措,带领全州各联干部转变观念、艰苦创业、自立自强,抓项目,建基地,办实体,增实力,树形象。积极、主动争取州委、州政府对全州妇女儿童事业的关心、重视与支持,州委、州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全州妇女工作、妇女干部培养选拔、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文件,促使全州妇联组织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在任期间,全州专职妇干的配备额占到了应配总额的95%,在全州建立了一支广泛而稳定的专职妇干队伍;突出城区重点,完善了州直机关妇女组织,恩施、利川、宣恩等县市妇联建立、健全县市直机关妇委会组织;组织妇女联谊组织会,成立了恩施州女领导干部联谊会。以项目建设为契入点,相继争取并实施了国际爱心协会“恩施州高山地区长期洪灾恢复”项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NPA社会动员”项目、全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省“381”巾帼扶贫项目、“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财政扶持麻鸭基地项目、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家园建设、退耕还林等100多个项目,到位资金近2000万元,仅州妇联就争取各类援助、扶持资金近1000万元。将实体建设纳入对县市妇联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全州三级妇联共建立起各类基地和实体达30多个,极大地壮大了妇联的自身实力。同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多次与相关部门联手在全州妇女群众中开展科技致富、科技扶贫等项目,发挥全州各级妇联组织的参与、协调职能。主编出版了反映自治州各族妇女自1900年至2000年奋斗历程的《恩施自治州巾帼百年史》,主持兴建了恩施州民族妇女儿童发展中心。
上任以来5年多时间里,在全州妇联系统,盘活了一支妇联干部队伍,培养了一种创造进取的精神,找到了一条妇联发展的路子,建立健全了一套妇联工作的新机制,添置了一套现代化的工作设备,出版了一本全州百年妇女运动史书,修建了一座民族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大楼,重塑了全州各级妇联崭新形象,开辟了全州妇联工作的崭新天地,实现了她走马上任初提出的“八个一”目标。 1998年至2002年期间,全州妇女儿童工作多次在全国妇联和湖北省妇联相关会议上介绍经验,受到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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