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法治质量建设行动

家乡区县: 贵州省绥阳县

实施法治质量建设行动

1.积极推进质量立法。加快《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进度,适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发布;制定出台《贵州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开展质量促进等方面的地方立法调研,结合简政放权、制定“三张清单”等改革举措,组织对现行质量法规文件进行清理汇编,配合国家做好质量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和立法研究等工作。(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政府法制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完善质量法治工作体系。牢固树立质量法治理念,坚持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法治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制定质量安全和质量责任追究等法规文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手段,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健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质量法治监督机制,落实分级属地执法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省质量兴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帅man(2015-06-0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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