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做好考试期间餐饮安全保障工作
考试期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及周边餐饮单位和考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行网格化、规范化监管,落实监管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加大监督巡查工作力度,必要时派员进驻,实行全程监督,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涉及考生就餐的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高考期间餐饮和食品安全,对查实的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教育行政部门。
四、强化宣传,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对提供考生用餐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强化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积极做好人员、物资、设施等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遇有突发餐饮安全事件发生,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切实将食物中毒危害降到最低,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动态情况,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
请于7月1日前将高考前和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省局食品综合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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