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银行 英文:Bank of Nanchang 南昌银行是在原南昌市40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由南昌市地方财政发起设立,1997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8年8月6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3.82亿元,南昌市财政局为第一大股东。南昌银行总部坐落在南昌市繁华的中山路上,南昌银行目前已在广州、苏州、萍乡、九江、赣州、新余、上饶、宜春、吉安等地设立分行,并发起设立了5家村镇银行,现有异地分(支)行9家,南昌地区一级支行16个,营业网点77个,员工2000余人。截至2013年9月末,全行资产总额达1251.06亿元,各项存款余额859.01亿元,实现税前利润17.68亿元。
发展历史:
南昌银行自成立以来,全面深化各项改革,以提高盈利水平和市场份额为目标,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手段,以优化资产结构为中心,依托科技创新,狠抓内部管理,走上了一条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之路。10多年早期江西银行来,始终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服务城市居民”的市场定位,秉承着“安全、贴心、方便、现代”的服务宗旨,重点支持南昌市中小企业和个私民营企业,全力支持南昌市政基础设施和重大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成为推动南昌快速崛起的重要支撑力量;竭力为市民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在全省最先推出储蓄免填单服务,成为全市代收代付业务量最大的银行之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在全省银行业中最早成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服务中心”,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先后荣获“2008年中国最佳零售(财富管理)银行”、“2008年度中国最佳城市商业银行”、“全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佳商业银行”、“江西省最具社会责任感杰出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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