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是绵竹市人民政府派出的正科级行政机构,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三)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四)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业执行的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确保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业执行。
(五)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六)对下级便民服务机构报送市级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七)对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八)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九)对下级便民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绵竹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4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综合协调、目标管理、文秘档案、保密法制工作,负责人事财务、机关后勤、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生文体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督查考核投资服务科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办法的制定、实施和检查;组织各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承办与市纪检监察投诉中心的协调工作;指导各服务窗口的业务工作;承担政务服务中心的咨询服务及其管理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督查督办工作;承办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市纪检监察投诉中心有关投资项目的协调工作;承担政务服务中心有关投资服务的咨询工作;承担政务服务项目的调整、变更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调研工作。
(三)网络信息管理科
负责政务信息的组织、管理、发布和政务服务中心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因特网、政务服务网、相关网络)和设备规划、使用、维护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网络政务信息的业务指导工作。
(四)招标采购服务科
负责国家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服务;负责国有资源(资产)“招、拍、挂”交易服务;负责政府采购服务等工作。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