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公办学校将实行网上报名 跨区域招生低于10%

家乡区县: 广州市花都区

昨日,花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2015年花都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明确今年起花都区公办小学跨区域招生比例必须控制在10%以下。此外,根据招生时间安排,4月15日,花都区将正式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所有公办学校将实行网上报名

  根据意见稿,2015年,花都区将按照地段生、统筹生、政策照顾借读生、小区配套公办小学学位安排、积分申请入学等方法进行招生。其中,地段生招生方面,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按地段生安排入读户口所在地附近的公办小学。划分公办小学招生地段时,学生居住地与学校的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

  根据意见稿,2015年起,花都区每所公办小学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必须控制在10%以下,并逐年减少。2015年起,花都区内所有公办学校将实行网上报名。辖区内各户籍适龄儿童、非广州市户籍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于5月5日至20日登录“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违规学校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

  意见稿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准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另外,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

  花都区教育局将会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的招生情况进行核查,对违规招生的学校、校长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涉事学校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学校校长及其相关责任人5年内不得列入各级各系统评优评先范畴,且5年内不得列入“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的认定范畴。

  此外,义务阶段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假如其情节严重又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民办学校将向社会进行通报,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该校次年减少10%~50%的招生计划或勒令停止招生,并建议民办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解聘校长。

  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反馈至花都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微风往事(2015-06-0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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