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5〕17号)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监〔2015〕6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201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序进行和提高检查工作质量,决定在我县范围内开展201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此项检查工作自本方案下达之日开始,至2015年8月31日结束。
二、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一)加大文化行业检查力度。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以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的检查力度,维护财经纪律。重点开展对文化行业及有线传媒网络公司服务行业检查,关注财政对文化产业的投入绩效,聚焦检查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反映文化行业改革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机关财务检查。结合财政管理和财税改革的需要,围绕构建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结合部门预决算审核、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价,检查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
(三)以“小金库”治理常态化为基础,完善日常监管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要求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意见》(湘办〔2011〕67号)精神,把“小金库”治理纳入本次会计监督检查,加大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与财政体制机制、国有资产和政府性收入管理等各项改革有机结合,与规范津贴补贴、加强资产财务管理等制度建设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重点检查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重点检查《会计法》、《预算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密切关注企业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减值准备的计提、职工薪酬的计量、企业合并重组、金融工具和关联交易的披露等高风险业务,以及近两年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实施情况,《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打击编制虚假报表、调节粉饰利润、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问题,对于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问题进行延伸检查。同时,对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将今年县纪委部署“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内容包括2014年以来的公务接待、学习考察、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津贴补贴发放等。对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其是否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及单据使用及非税收入解缴是否规范等情况形成一个检查平台,多种检查辐射,既丰富监督内容,避免重复检查,又提高监督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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