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烈士方志敏

家乡区县: 江西省弋阳县

方志敏,1899年8月出生,江西省弋阳县人。1919年夏以优异成绩考入江西省立南昌甲种工业学校。这时,正值五四爱国运动后新思想、新思潮在中国开始广泛传播,他如饥似渴地阅读《新青年》等进步书刊,参加和组织学生运动,被选为南昌学联的负责人之一。1922年7月,为寻求革命真理,他来到上海,同年7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4年3月,在南昌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他激动地写道:“共产党员——这是一个极尊贵的名词,我加入了共产党,做了共产党员,我是如何的引以为荣啊!从此,我的一切,直到我的生命都交给党去了。”

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他先后任国民党江西省党部执行委员兼农民部部长、中共江西区委工委书记、中共江西省委农民协会秘书长。1925年冬,党组织派他回家乡开展农民运动。1926年4月,他作为江西省代表赴广州参加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期间,他第一次见到毛泽东和彭湃,并到东江、大埔一带考察农民运动。1927年3月,他赴武汉,参加由毛泽东、邓演达主持的粤湘赣鄂豫农民协会执委会和农民自卫军联席会议,与毛泽东、彭湃、邓演达、谭平山等13人当选中华全国农民协会临时委员会执行委员。他完全赞同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提出的思想和主张。

大革命失败后,1927年8月下旬,他化装成贫苦农民从吉安步行回到弋阳,任弋阳、横峰等五县工作委员会书记兼武装起义总指挥、中共弋、横、德中心县委书记、江西省委委员,传达八七会议精神,组织农民武装,进行暴动准备。1928年1月,他与邵式平、黄道等领导赣东北弋阳、横峰地区农民起义,创建了赣东北革命根据地,领导组建中国工农红军第10军。1930年起,先后任赣东北省、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红10军政治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中共闽浙赣省委书记。1934年1月,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他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赣东北实际相结合,创造了一整套建党、建军和建立红色政权的经验,毛泽东称之为“方志敏式”的根据地。

他带领先头部队奋战脱险,但为接应后续部队,复入重围,终因寡不敌众,于1935年1月27日在江西玉山陇首村被俘。被捕那天,两个国民党士兵搜遍方志敏全身,除了一块怀表和一支钢笔,没有一文钱。诚如方志敏所说:“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在狱中,面对敌人的严刑和诱降,他正气凛然,坚贞不屈。1935年8月6日在江西南昌下沙窝英勇就义,时年36岁。

小镇姑娘(2015-06-0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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