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余干县热点事件

家乡区县: 江西省余干县

     日前,记者接到江西省余干县玉亭镇解放村民小组村的举报,2007年11月,该县为建设经济实用房,强行征用关口村新华与解放村民小组70多户农民50亩优质蔬菜地及水稻优质田,用经济实用房的建设开发,出现县领导与当地农民“抢”地的矛盾。这引起了当地农民的不满,逐级上访,使当地农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不断恶化,在当地引起极坏影响,这里村民戏称:“余干县的职能部门领导,为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强行征用农民耕地,都该回家卖红薯了。”

    古称干越的余干县,秦始(公元前221年)置县,东山岭风景区、五雷峰风景区和鄱湖风景区位居其中,是有名的“渔米之乡”。当地一位王姓的村民告诉记者,“我们这里的土地可以种三季,一亩田一年收入近万元,近年来,新换的县委书记陈建辉,是个‘败家仔’,把田地换成房子后,农民没有了收入,房子也没有为我们县换来钱,让谁都觉得心里憋气。”
“如果是干正事,县里占用我们村地,少赔偿我们一点,我们也就认了,可是他们是在‘败家’,我们不能干。”关口村村民如是说。
    “1986年,我们的老县委书记在的时候,县里建设余珠公路,征用了我们的耕地,至今还没有拿到土地补偿款。我们村的村民没有一个上访、闹事的。这是公益事业,为早日实现鄱湖之滨经济快速发展,就是最低的经济补偿,我们也不会说二话。”一位村民对记者说。
“这次不成了,县里拿我们的土地给城市居民盖房子,给我们的补偿,每亩只有2.8万元,这让我们喝西北风呀,这可是我们70多户农民的命根子呀。”
“是呀,是呀,我们以后怎么活?”关口村新华村民小组的一位村民对记者说。
“拿走我们地,我们村民出面阻拦,县里派出大批警察与城管人员,打我们的人,抓走我们的村民,有的被判刑,有的至今躲在外面不敢回家,王法与天理何在?”一位五十多岁的汉子,有些激动地对记者说。
     “其实,县土地管理局早在城区及郊区农田、菜地、宅基进行了估价,有的一亩四百至五百元一平米,有的是一千元一平方米,这是他们为收取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而定的。这点钱,对于我们的村民来说,事实上杯水车薪,根本不能保证我们今后的生活。”一位停在路边骑自行车的村民告诉记者。
“暴力抢地”还是“联合执法”? 解放小组15名村民被抓
      2007年11月9日,章海保、王松茂、赵干德等15名村民被余干县公安局以涉嫌防碍公务的名义抓走,并进行了刑事拘留。2008年4月22日,被抓走的章保海、王松茂、赵干德等人分别被余干县人民法院判刑或者拘役。
      “我们太爱惜我们的土地了,县里出动了大批的警力,还有城管与土地管理部门的人,开着警车、形成人墙,阻挡我们的村民保护自己的土地,装土车开来了,填我们水田的铲土机也开来了,我们怎么办?我们是一群农民,我们只珍爱我们的土地。”一位上了年纪的村民用并不熟练的普通话对记者说。
      “赖依生存的土地眼看就变成成片的楼房,叫谁谁不急,那天我们的行为,是有些过激了,与警察发了冲突,但是这也分原因吧。村民违法了,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警察来到我们村里拿我们的地,合法吗?”村民如是说。
     “土地是没有了,早已经变成了楼房。我们合理赔偿要求至今没有给我们答复。”余干县玉亭镇关口村解放村民小组的村民对记者说。
关口村解放村民小组的村民给记者算了一笔帐:我们小组被征用的菜地,一年12个月(除一个月为轮作整地期),那就按11个月算,一年种三季蔬菜,2-5月种西葫芦每亩能产2500公斤,按1.2元算,年产值就是3000元多元;6-9月种豆角、白菜、热水葱等,亩产1500公斤,也按1.2元,年产值为1800元;9月以后种芹菜、大蒜、包菜、花芹等亩产2500公斤,年值就是3000元。这样一年下来,我每亩地就给我们带实际效益7800元。
     记者了解到,依据《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征用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的6至10倍计算。”该办法规定:“征用耕地,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按耕地200平方米(0.3亩)以下的安置补助费”。余干县关口村解放村民小组被征用土地,是用于房地产开发商业用地,非公益事业,补偿应就高不就低,该村小组714人,人均耕地不足0.2亩,安置补偿费用,村民说,应该给我们按15倍计算。
关口村解放小组的另一位村民对记者说:“依据以上数据,结合该办法相关规定,菜地每亩土地补偿费为62400元,安置费为117000元,每亩合计179400元。水田以双季稻和一季油菜产值计算,每亩年产2100元,应补偿和补助我们52500元。
     “对,不过,这还不包括办法里说的按标准10%进行补偿的数值"。

未央(2015-06-08) 评论(0


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