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土家族是湘鄂渝黔边界土家族整体中的一部分,是古代巴人的后裔,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已从巴人聚居的长江之滨,顺乌江而进入思南这块土地。土家族是我国能歌善舞的民族之一,土家族的茅古斯、摆手舞、傩舞等早已闻名于世,而思南土家花灯舞,因种种原因,外人知之甚微。自古以来,思南土家族在祭祀神灵祖先活动中、在唱歌耕种中、在神话传说民间故事传承演说中,均采用传统的说唱形式进行表达和流传。
思南土家花灯不仅历史源远流长,而且表演形式也多种多样,最初是“二人转”。明末清初已发展到了三人出场,或一男二女,叫“双凤朝阳”,或“二男一女”叫“双狮戏球”,已有的地方二男两女叫“花灯戏”。旦角又叫幺妹,男扮女装,扎假发辫,包头巾,着花裙,右手执绸边花折扇,左手执彩巾。丑角又叫干哥,反穿皮袄,扎腰带,瓜皮帽子头上戴,右手执大蒲扇。干哥围绕幺妹转,相互旋转唱跳,干哥舞蹈动作丰富多彩,既储蓄幽默,又滑稽可笑,在表演时,往往是干哥先出场,借故以道白的方式请幺妹上台,幺妹应声上台开始了舞蹈。“两旦两丑”的“双花灯”,近似于集体性舞蹈,在唱《开财门》时在院坝表演。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百花齐放”、“推陈出新”文艺方针指引下,出场人数不受限制,多达二三十人,而且女性扮演旦角,改变了原先男扮女装的传统作法。
土家花灯的组织形式,既固定又灵活。各土家山寨都有固定的花灯队,有较为固定的排练场所,整齐的服装道具,有专人负责,各自都有自己特色节目,召之即来,来之能演。这些组织,解放前叫灯会,由族长或闾长任会长。灯会有灯田,由会长指定专人耕种,所有收入用于灯会支付;新中国成立后,通称业余花灯队,队长由村组干部担任,不取任何报酬,玩灯所获收入全部用于自身建设。
思南土家花灯是载歌载舞、歌舞穿插进行的民间艺术,思南土家花灯舞蹈形式活泼多样,舞姿健康优美,它源于生活,高于生活。
音乐声腔上,从民间花灯、山歌曲调中去改编或移植借用。
表演上,尽管构思简单、粗糙,但已初步构成了戏剧艺术的雏型。思南土家花灯当是土家族文化的结晶,当是土家族戏曲百花园中培育出来的一朵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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