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国(1929-1968年)楚雄鹿城人,1929年7月20日出生于一个小商家庭。自幼聪明好学,成绩优异,体格健壮,性情豪爽,颇具体育运动和戏剧表演才能。
1945年,刘建国在楚雄中学高14班学习时,受进步教师影响,接受爱国民主思想,参加组织“楚声剧社”,从事进步话剧活动。同年5月,当选“楚中楚籍同学会”主席,他参与领导了社会各界反对县长林景泰的联合斗争。1947年,他参加甘东、陈志宏组织的“读书会”,学习《新民主主义论》、《共产党宣言》等革命书籍,开始接受马列主义,并团结进步青年,为学校壁报《拓荒者》撰写文稿,抨击时弊,颂扬民主,宣传进步思想。
1947年,刘建国高中毕业后,曾任教于下关苍洱中学和宾川平川中学。1948年6月,加入“民青”。其时,滇西工委领导人陈柏松夫妇,因车祸身受重伤,刘建国与妹妹刘惠英冒着危险,前往大理福音医院护理。
1949年初,滇西工委派刘建国和段学洲回楚雄开展工作。刘建国到智明乡大深沟以教书为掩护,与王思文,胡廷骥、王绍熙、朱嘉祺等人,深入村寨,访贫问苦,发动群众,组织“农抗会”,使智明、白花山一带的革命斗争蓬勃开展。同年2月,滇西工委书记黄平发展刘建国和段学洲等加入中国共产党,建立中共楚雄城区支部,加强了对 “民青”和“农抗会”的领导,他的家也成为地下党的联络点和交通站。1949年7月,刘赴滇西北汇报工作,归途受阻,遂参加边纵七支队,担任营教导员。在战斗中,他英勇顽强,有一次机枪手牺牲了,他抢过机枪向敌人猛烈扫射,打垮敌人的进攻,取得战斗的胜利。
云南和平解放后,刘建国担任双柏县工委书记。1950年3月改任县委组织部长,兼公安局长和税务局长。同年5月,双柏县发生土匪暴乱,他参加保卫县城,顽强战斗,打退了土匪轮番进攻,带领公安干警配合主力部队平息了全县匪乱,保卫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1952年整党,刘建国被劝说退党,调牟定县建设科工作。其后又遭错处,开除公职,清洗回家。1958年因“历史旧帐”判刑10年,1962年以表现好而提前释放。“文化大革命”运动中,他多次遭到批斗,不堪忍受凌辱体罚,于1968年11月8日含冤而死。在遗嘱里写道:“坚信党和人民对我终将做出公正的实事求是的裁决”。1979年,刘建国得到平反昭雪,恢复了党籍和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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