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强化民生监督考核撬动“两个责任”落实

家乡区县: 贵州省绥阳县

绥阳县结合省市开展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民生项目资金监管部门、乡镇以及民生监督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制定了《绥阳县民生监督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以考核杠杆撬动责任落实,确保民生监督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
  民生监督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县纪委干部室按年度制定考核细则,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分值、强化结果运用。考核采取加分减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单位部门和乡镇工作推进效果好的按细则予以加分,对工作推进滞后、效果不明显、没有发现问题以及有问题未调查处理、实施责任追究的进行扣分。考核办法既突出省市三年行动方案规定的专项监察项目,又注重我县安排落实的自选项目,确保民生监督工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考核内容重点突工作推进,即民生监督组、民生项目资金监管部门研究部署和推进民生监督工作,自查自纠和专项监察方案制定;台账管理,即按民生项目类别建立自查自纠和专项监察工作台账,特别是发现问题和问题整改台账;问题发现,即重点对“零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重点抽查检查和专项巡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案件查办,即对核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查处。对“零案件”乡镇由各民生监督组进行专题督办;信访举报,即对群众反映民生项目(资金)的问题登记建档,及时受理、组织调查核实和向群众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考核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考评。月通报,即根据立案数、党政纪处分人数、移送司法机关人数、发现问题数和办结等情况,由县纪委干部室对民生监督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在每月初通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季调度,即由县纪委监察局在每季度末对全县民生监督工作进行专题调度,对连续3个月排名后3名的民生项目(资金)责任部门和乡镇,由县纪委监察局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对长期排名靠后的给予警示诫勉直至纪律处分。年考核,即每年底,县纪委监察局将对相关单位部门开展民生监督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计入年度目标综合成绩,并作为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民生监督组成员提拔使用、晋级晋升的依据。

 

2015小石(2015-06-0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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