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有力地促进遂宁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现就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主要抓手,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科技在推进遂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主要目标
2014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家,新增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3家,专利申请量达到1000件,全社会R&D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1%以上。
到2015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50家,省级创新型企业达80家,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30个,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2个,年专利申请量达1200件,R&D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2%。
到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65家,省级创新型企业达95家,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36个,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4个,年专利申请量达1500件以上,R&D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77%。
到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0家以上,省级创新型企业达100家,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40个,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5个,年专利申请量达1600件以上,R&D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8%。
到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省级创新型企业达150家,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50个,年专利申请量达2500件以上,R&D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2.5%,建成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创新主体培育行动。
1.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落实鼓励创新的支持政策,认真落实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支出,允许在计算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通过政策激励,切实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到2018年,全社会R&D投入占GDP的比重达1.8%。(牵头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责任单位:市科知局、市财政局)
2.积极培育和壮大科技创新主体。重点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对接企业技术需求,积极争取国省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创新基金等国省重大科技专项在我市实施,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开发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牵头单位:市科知局)
3.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综合运用税收优惠、贴息贷款、股权投资等方式,引导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业技术研究机构。引导企业在市外建立、并购研发机构,对总部设在遂宁的企业,在成都、北京、深圳等人才聚集区建设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的,参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促进工业转型升级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遂府函〔2012〕127号)第四条第十二款执行政府奖励政策。在主导产业领域,探索产品性能相同或相近的企业,整合企业研发设施,跨企业联合共建产品、技术研发联盟(中心)。(牵头单位:市科知局、市经信委)
4.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科技项目,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联盟按规定承担产业技术研发创新重大项目,制订技术标准,编制产业技术路线图,构建联盟技术研发、专利共享和成果转化推广的平台及机制。(牵头单位:市科知局)
(二)实施科技创新创业平台提升行动。
1.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器所在县(区)、园区要建立不少于200万元的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通过项目补助、风险投资、科技担保、房租贴补等方式,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博士等高科技人才来孵化器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要建立创业导师团,为在孵企业提供创业咨询、辅导,以及技术、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对发展前景好、首次创业的团队提供“一对一”的创业辅导。引导各类非政府组织、企业和自然人利用社会资金和闲置房屋等,参与孵化器建设,特别是专业性孵化器建设;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共建孵化器。(牵头单位:各县(区)、园区,责任单位:市科知局)
2.建立和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利用成都经济区区域协同创新机制,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手段,统筹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建立科技资源共享机制,促进高校、科研机构和大型企业的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服务。(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知局)
3.引进和培育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四川省技术转移中心、四川省分析测试服务中心、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中心等科技服务机构在遂宁设立分中心,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检验检测、技术转移、专利代理等科技服务。加快推进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微电子检测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科知局)
(三)实施科技金融结合促进行动。
1.创新科技金融服务的组织形式。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遂宁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等科技资源集聚区域,设立科技专营支行,主要从事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鼓励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为科技创新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牵头单位:遂宁银监分局)
2.创新金融机构服务模式。支持银行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营特点和贷款需求,专列贷款计划、专建审批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完善科技专家为企业贷款提供咨询服务的工作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承担国、省科技项目的企业,进行科技贷款授信。(牵头单位:市人行)
3.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进和培育1-2家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加强知识产权评估、登记、托管、流转服务能力建设,规范知识产权价值分析和评估标准,简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流程,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机制,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市人行、遂宁银监分局要探索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风险补偿和尽职免责机制。(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人行、遂宁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市科知局)
(四)实施科技管理改革推进行动。
1.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技术创新项目和科技经费分配机制。将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用于重大科技创新的产业化项目资金部分由遂宁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重点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等进行投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科知局,责任单位:市工投公司)
2.建立和完善技术转移体系。支持遂宁技术转移中心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合作,建立技术信息共享机制,提升技术转移能力。完善遂宁市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拓宽技术信息来源渠道,力争将该平台建设成汇集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服务机构在人才、设备、技术、成果、资金等方面“一站式”技术供需平台。(牵头单位:市科知局)
3.制定导向明确的科技成果评价标准和办法。根据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特点,制定差异化的评价指标体系。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着重评价该成果对推动科技进步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作用,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着重评价该成果应用推广程度,对相关领域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以及社会、生态、环境效益。软科学研究成果着重评价该成果对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的影响程度,与国民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战略的紧密程度,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牵头单位:市科知局)
4.加大科技创新奖励力度,激励企业技术创新。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高水平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产业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及授权专利等加大奖励力度。(牵头单位:市科知局、市经信委)
(五)实施知识产权提升行动。
1.强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建立专利行政执法队伍,配备执法车辆、专利通等执法装备、统一执法着装,设立专门执法办案口审场所。要定期举办专利行政执法培训班,对专利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科知部门要积极会同工商、新闻出版、公安、质监、药监等有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与效率。(牵头单位:市科知局,责任单位: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各县(区)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县(区)创建工作。指导各园区开展国、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工作。落实国家级示范、优势企业和省级示范、优势培育和试点企业奖励政策。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牵头单位:市科知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建立主导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专利态势分析和预警机制。引进专业服务机构,依托县区、园区和骨干龙头企业,加快建立园区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专题数据库,开展产业专利态势分析和专利预警,确立产业发展方向,掌握核心专利,优化专利布局,抢占产业制高点。(牵头单位:市科知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作。市科知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行、遂宁银监分局等部门,要积极作为,相互协作,努力解决科技体制改革中面临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要素保障。对重点自主创新园区、企业以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在用电、用地、用能、产品推广应用示范等方面给予创新型企业重点倾斜,并将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列入交通运输重点保障名单。切实做好中小企业融资互助平台建设,帮助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等突出问题。
(三)引导人才集聚。以实施国省重大科技项目为载体,促进人才工程与项目工程有机融合,使重大项目成为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载体和施展舞台。围绕“四类特色产业”和“四大主导产业”,以开发区、工业集中区、重点企业为依托,深入实施“遂州英才”招揽行动、借脑引智兴业行动和主导产业引才行动等“三大引才行动”,力争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团队。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企业科技创新和优秀人才典型的宣传,倡导和培育“勇于创新、宽容失败、追求成功”的创新创业文化。大力宣传科技发展的重大成就,宣传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引导社会舆论,形成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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