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
本县旧时婚嫁习俗大致有以下几种环节和仪式:
议婚:经媒人向男女双方分别介绍对方的住址、生辰年月、家庭经济情况(特别是房屋、土地情况)、家庭成员,而后双方各请阴阳先生算卦,如果双方的生辰八字和信址方向无“克”,则男方通知媒人约定时间“相亲”。
相亲与订婚:相亲时,男女双方各带有礼物。若双方均看中了对方的高矮粗细,黑白胖瘦相貌,则交换礼物,意为“相中”。之后,双方再请阴阳卜卦,按双方的生辰八字及住址方向择期,然后以大红纸写清所择良辰吉日,送新娘入宜用的属相,及新娘下轿时轿头所指的方向等事宜,由男方家长携带女方所索之彩礼至女方家,商定迎娶事宜。
做新被:娶亲之日的前七天,男方家必须做完新被褥新枕头。做针线活时,忌用寡妇及怀孕妇女。枕头不缝口,被褥里放些大枣,取意“早子”;放些花生,取意“插花着生”,即又生男孩子又生女孩。做被褥至少做四被四褥,禁忌单数。
娶亲:是日,男方家门口贴红对联,红“双喜”,挂红绸,红灯高悬。早饭后,迎亲队伍出发。队伍有娶亲花轿二乘,去时,新郎乖坐较彩的一乘,另一乘由一长辈乘坐。女家准备简单宴席待宾。男方由长辈从带领入宴,说些吉利话,等待女方梳妆打扮。女方怀揣铜镜、大葱、艾枝,经三吹三打后上较彩的那项轿或马车起程,返程的轿或车不走来时走过的路。至男方家时,新郎进入洞房照四墙角拉弓射箭,女方的车乖按原定方向停下,三吹三打后下车。新娘过鞍马进洞房。正中午开始拜天地,主持仪式的大声呼唤亲属们掏拜钱,新娘给婆母磕完头后,婆母给新娘磕头钱,然后送入洞房,晚宴后开始闹洞房,娶亲三日不分辈份大小,均可闹洞房。
接闺女:翌日晨,新娘家人去新郎家接闺女。在新郎家宴罢后,接新娘回娘家住一天,晚上再送回去。三天过后,新娘回娘家先住三天,回新郎家住六天后,再回娘家住九天,取“先三后九,越过越有”之意。之后往来可以随便。
送夏:婚后的第一个仲夏,娘家人携大杏、瓜果及熟食品至新朗家赴宴,谓之曰“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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