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三个加强” 改进对宗教领域管理,确保宗教界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县委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认真检查贯彻落实宗教政策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年对新形势下宗教界代表人士举办至少4期培训班加强正面宣传舆论引导,充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作用,让他们带头把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好,坚定不移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打牢在政治上实现团结合作的基础。
二是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健全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及管理人员备案工作制度,完成对现有45位教职人员和管理人员及14个宗教活动场所的基础信息采集,实现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化、网络化、动态化管理。督促辖区内登记备案的所有宗教活动场所认真落实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申请开立账户独立核算,以加强和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和完善宗教工作机制,加强统战、公安、宗教、安全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
三是加强对新形势下宗教热点难点问题的把握和处理。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乱建寺观教堂、滥塑宗教造像等行为,坚决打击邪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农村宗教工作,高度重视和着力解决农村信教群众人数显著增多的问题,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重点放在基层。坚持各宗教一律平等,严格区分、深入排查薄弱环节、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切实做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坚决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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