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是江西省地级市,位于江西省西部,毗邻湖南省。地处东经113°35′~114°17′,北纬27°20′~28°0′之间。东与宜春、南与吉安相邻,西与湖南醴陵、北与湖南浏阳接壤。紧靠长株潭,对接长珠闽,是江西对外开放的西大门。因古代萍乡生有一种水面浮生植物萍草,是萍草之乡而得市名。
萍乡市总面积3823.99平方千米(2014年),人口197.47万(2015年4月)。丘陵、山地和平原各占土地面积的66.4%、27.3%、6.3%。市中心城区面积58平方千米,城市绿化率46%。现辖安源、湘东两个市辖区和莲花、芦溪、上栗三个县。[1-2]
萍乡是江西区域中心城市之一、中国首批内陆开放城市、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萍乡市作为湘赣核心区域和龙头城市,有“湘赣通衢”、“吴楚咽喉”之称。萍乡是一座有1700多年历史的文化古城,在近代史上,萍乡是中国工人运动策源地和秋收起义策源地。
2015年3月,萍乡入选“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行列,是江西唯一获批的设区市。[3]
历史沿革编辑
萍乡风景(13张)
远在5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三苗族在萍乡生产劳动和繁衍生息。西周时,萍乡属扬州,春秋属吴国,战国为楚地。
汉时属豫章郡宜春县地。
三国吴帝孙皓于宝鼎二年(267年)设立萍乡县,县治设芦溪古岗。
唐武德二年(619年),县治从芦溪古岗迁至萍乡凤凰池(今市治所)。唐代属江南西道袁州。元元贞元年(1295年)萍乡由县升格为州。
明洪武二年(1369年)由州改为县。明清均属江西省袁州府。民国3年(1914年)属庐陵道。民国15年直隶于省。民国20年,属第八行政区。民国24年属第二行政区。
萍乡既是中国最早的重工业基地之一,又有光荣的革命历史。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于1906年12月发动了萍浏醴起义,揭开了辛亥革命的序幕。1922年9月,刘少奇、李立三等在此领导了举世闻名的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萍乡成为中国工人运动的策源地。同时也是秋收起义的策源地。
建国后属南昌专区,1959年1月,南昌专区改名为宜春专区,萍乡属宜春专区。
1960年9月撤县设市,由宜春专区代管。1970年3月萍乡为省辖市。
1971年经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设立4个区。1979年1月经省批准,萍乡设四个县级区;1983年改社为乡,撤销萍乡镇设立五街(凤凰街、八一街、后埠街、东大街、丹江街)。
1984年,萍乡市设置白源镇,管辖长溪、横板大队;设置广寒、万龙、鸡冠、五陂乡。1986年2月15日同意萍乡市湘东区设置泉田乡,管辖区为农科所的樟里、青泥、甘泉、盆形、五里、流田六个村。
1992年6月20日,将吉安地区的莲花县划归萍乡市管辖。
1997年11月13日撤销萍乡市上栗区,设立上栗县,以原上栗区的行政区域为上栗县的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上栗镇。撤销萍乡市芦溪区,设立芦溪县,以原芦溪区的行政区域为芦溪县的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芦溪镇。上栗县、芦溪县由萍乡市管辖。[6]
2行政区划编辑
截至2014年2月7日,萍乡市总面积3823.99平方千米(2014年),辖安源、湘东两区和芦溪、上栗、莲花三县,28个镇、19个乡,7个街道办事处,1个城郊管委会、124个居民委员会和639个村民委员会。另有1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国家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其土地面积包括在安源区和上栗县中),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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