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拟安排7.5亿元设重大科技专项创业投资基金

家乡区县: 广州市番禺区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田歌,通讯员叶青报道:近日,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创业投资基金开始申报,记者了解到,省财政拟安排7.5亿元设立投资基金,鼓励国内外先进基金管理机构、广东省各地市结合自身优势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共同推进广东科技发展。

根据省科技厅发布的《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创业投资基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省科技厅为投资基金的主管部门,委托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粤科集团”)为管理机构,投资基金与国内外优秀投资机构合作成立子基金。鼓励各地市财政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作为投资人参与子基金,投资基金与其他资本按照1∶3以上的出资比例进行募资。投资基金优先考虑投入有各地市财政配套出资的子基金,粤东西北地区财政配套出资条件还可适当放宽。

根据《指南》,子基金可采用有限合伙制或公司制的形式,总规模不低于2.5亿元。投资基金对子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30%,且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参照行业平均水平和协议约定,政府对子基金投资收益归属于投资基金的部分进行让利。按照“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则,子基金收益按出资方实际比例进行分配,投资基金仅收回本金,归属于投资基金的收益按各3:3:4的比例分别让利给粤科集团、子基金管理机构和子基金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投资基金让利收益。

《指南》规定,子基金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投资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资金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60%,且投资对象仅限于未上市企业。由于该专项主要以扶持科技重大专项为目标,《指南》还规定,子基金必须重点投资于广东省内重大科技专项领域科技型企业(项目),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50%

陈启明(2015-06-1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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