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在南京发生彭宇因扶跌倒老人反被诬、并被鼓楼法院屈判一案之前,中国还从未有媒体报道过"扶不起的中国老人"之类的案例,中国老人也根本就没有“扶不起的中国老人”这样一个恶名。 不客气的说,正是南京彭宇案开了颠覆中国延续几千年之公序良俗,法院屈判纵容跌倒在地的老人反诬救助者之先河!也导致了此后接二连三发生倒地老人反诬救助者事件在中华大地上发生,更开创了“扶不起的中国老人”之先河! 据成都商报5月30日报道:5月25日,在攀枝花五小的升旗仪式上,五年级小学生代凤燃因搀扶老人,获评学校每周的“校园之星”。然而,时隔多日,攀枝花五小五年级二班的学生代凤燃心中仍有些困惑:“以后遇到摔倒的老人,究竟该不该扶,应该怎么扶?”因为就在10天前,她在回家路上因搀扶了一位摔倒的老人,却被老人诬陷是撞人,幸好有目击者为她力证清白,才幸免一劫! “救助他人有风险,谨防反被受助者讹诈”,这在当今中国恐怕早已经成了所有家长教育孩子的“金玉良言”。其实这名做好事的小学生在搀扶老人时,并非不知道类似丑恶现象,但善良的本性还是让她出手了:放学之后,她和两名同学一起回家,路上遇到一名老婆婆突然倒地。“当时她(摔倒的老人)说脚摔骨折了,臀部也痛得很。”小学生代凤燃回忆,因为距离很近,她也没多想,上前准备将老人扶起,“我刚扶着老人的手臂,就有附近的人提醒我,小心被骗”。据现场附近的一名目击者介绍,当时很多人都不敢去扶,主要是怕被讹。听到周围群众的劝告,代凤燃有些犹豫。正在此时,旁边的同学也准备把她拉走。不料,当她松开老人的手后,转身走了四五米,公然的讹竟然真的发生了:老人突然站了起来,还上前抓住她说,“是你把我撞倒的,要去医院检查才行。” 幸好周围围观的群众看不下去了,上前劝说,还有多名目击者为小姑娘证明清白,一名男士还拨打了110报警。更有位目击者文先生主动向民警介绍了当时的情况,“老人摔倒后,小妹妹好心去扶。老人摔倒前,小妹妹与老人距离一米多,没有身体接触,是老人自己摔倒的。”文先生说,“不能让坏人得逞,更不能让做好事的人被诬陷。” 可是我们的司法部门;我们的法律,为什么偏偏就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放任这种严重颠覆中国社会公序良俗、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讹犯罪呢?为什么我们的司法部门和法律就不能对那些讹诈救助者的老人,以及明知事实真相还讹诈救助者的老人家属们给予严惩呢?! 须知扬善就必须惩恶,不惩恶就无以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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