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机出了毛病,找了一家“手机维修服务中心”去修,前后跑了三趟,两次收了150元修理费,手机依然故我,毛病依旧屡犯。
我实在不想再跑第四趟了,打电话问那位男性修理师傅:“你们到底能不能修好?”对方并不正面回答:“你怎么能这样问呢?比如你结婚时,将来能不能离婚,谁也说不准……”我说:“不跟你讲了,我要投诉你。”
我拨打了“工单”上印的“投诉电话”号码,接电话的是个女人,里面还传来小孩子的哭闹声。她听了我的提问和诉说以后,作了她的回答和诉说:“我就是负责人,但我不管这些具体事情,你可以打电话给某总,你记一下,我告诉你他的电话号码。”我记下一对照,正是我刚才打过的那位回答我“将来能不能离婚”的男性修理师傅的号码。
皮球又踢回来了,把我的投诉又交到了被投诉人的手上。正像过去经常听说的,有些人写信上告某官,上边又把上告信批转给被告的某官处理。除了遭到打击报复,不会有别的结果。
我只好认输了。只怪自己买手机时找错了地方,修理时又把地方找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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