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有许多忌讳,如春节、火把节、立秋节忌农活;
妇女忌扶犁耙地;
忌在屋内吹口哨;
忌在别人屋中唱山歌、开戏谑性的玩笑;
正月初一不到别人家串门,妇女不煮饭、挑水,男人忌睡懒觉;
忌在门坎坐立;忌跨火塘;忌踩锅桩或铁三脚;
傍晚后忌扫地出门;
忌呼长辈名字;
忌猫、狗及禽畜走近死人尸体;
人死当年忌用松叶铺地,忌食大蒜;
妇女不得坐火塘上方;孕妇忌爬果树、忌参加别人家的婚丧嫁娶;
忌辱骂儿童;
忌打杀燕子、乌鸦、喜鹊、花鸨、阳雀、布谷鸟;
忌砍伐神山、水源林的树木以及村中、路边的风景林木;等等。
在对歌、打跳等活动中,亦明分界限(其界限一般以通婚范围为准),若有人打破界限参与对歌打跳,必遭乱伦之嫌而受社会舆论谴责。在州境大部分彝区,自三月十三起到霜降节前,有禁止对歌打跳活动的习俗。
这些禁忌中,除少数带有保护妇女、儿童,尊敬老者、悼念亡人,保护生态环境之意外,多与鬼神迷信有关,有的还带有尊卑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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