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又称蒲城,湖北省孝感市下辖县级市,其历史悠久,人文荟萃,为古蒲骚之地,以“因地处要冲,应置城为守”而得名。自南北朝时期宋朝孝建元年(公元454年)始置县。
应城市位于江汉平原中部,处湖北省中部偏东,国土面积1168.3平方公里,人口71万,现辖16个镇、办事处、场和1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扩建30平方公里城南新区。应城交通发达,区位优势明显,是中国最早对外开放的县市之一,于1986年5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近年来,应城市连续六年被评为“全国科技先进市”,蝉联四届“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并被授予“长安杯”,并连续六届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城市、卫生城市,跻身“全国中部县域经济百强县市”。目前,应城市正在建设“三大板块”(东部循环经济区、中部高新技术产业区和西部旅游经济区)、实现“三大目标”(全省经济强市、全国文明城市和现代宜居城市)。
应城,为古蒲骚之地。南朝·宋孝武帝孝建元年(汤池温泉
公元454年),析安陆县南境置应城县,属郢州安陆郡。应城建县自此始。以地处要冲,乃安、荆二府咽喉,郧襄东道门户,应置城为守,故名。北朝西魏以应城为城阳郡治,领应城、云梦两县 ,并一度改设浮城县。隋时废城阳郡,改应城为应阳。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复应阳为应城,属安州,隶淮南道。宋时属荆湖北路德安府。元时先属湖广行省德安府,后隶河南行省黄 州路。明时属湖广布政司德安府。清时应城仍属德安府,隶湖广布政司汉黄德道。中华民国初隶湖北省江汉道。
应城市风光(19张)
1944年8月,析应城县境置应城、应西两县。次年3月,两县合并,仍为应城县。1949年4月,应城全境解放,属鄂中专区。6月,改属孝感专区。1959年由武汉市领辖。1961年还属孝感专区(后为孝感地区)。1986年5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县级市)。现为孝感市代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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